一对夫妻结婚10年,生了一个儿子,可丈夫却说他们是表兄妹的关系,去法院申请婚姻无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这事闹的,叫人们搞不清,结束婚姻的原因究竟是他们事实上的表兄妹关系?还是婚姻真的难以继续才想到离婚呢?既然想离婚了,直接去民政局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经过法院呢?
通过,丈夫去法院申请能够看出,他是想离婚的,妻子是不愿意的,所以他才想到了除了夫妻关系,他们还是表兄妹的关系。
表兄妹的关系,绝对不是在结婚第10年时才发现的,应该在结婚以前,他们就知道对方是自己的表哥、表妹,但还是结婚了,结婚时说明彼此之间是有感情的,说是青梅竹马并不为过。
可等到婚姻的第10年,丈夫申请婚姻无效,就说明是他先对妻子产生厌烦的,必须得离婚,妻子不愿意,于是他想到了让法院解决他们的问题。
只要婚姻无效,可能就不存在分割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吧!
男人,真是够毒的,白白睡了人家姑娘10年,还生了个儿子。
那妻子的权益,不知法院又该怎样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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