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这么聊得来,幸好咱俩没结婚

“有些异性朋友,你舍不得拿来谈恋爱。”

很久之前我就听说过这句话了。

当时深以为然。

类似的话还有:“不要把爱好变成工作,否则你迟早会毁了这个爱好。”

于是很多人,都在感情不幸,工作不顺的时候,深深地叹息了一下的同时,又以这些话来安慰自己道:“还好我没有跟他走在一起。”“还好我没去从事画画呢!”

周末我称得上发小的男同学,给我打了个电话。啰嗦了一个小时之后,感慨道:“跟你这么聊得来,还好咱俩没结婚。”

顺便,这个男同学可算也是经过社会,婚姻的历练,如今内外也能兼修得挺成功。

这次,我毫不犹豫地回道:“不,我不同意你。”

他坚持自己的观点:“真的,我毕竟是结婚几年的人。我觉得我有发言权。”

好吧,我想他是觉得婚姻琐碎且现实复杂,会把两个人之间的一些东西给磨碎了,毁掉了;或者是两个人由于位置受限,已经没法如此交流了。

好吧,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但请你还是捍卫一下我发言的权利。

我没有结婚过,但是我谈过恋爱。

婚姻和恋爱固然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是有个共同点:两者都是一种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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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经历都是一笔财富,对于经历的勇于回味,咀嚼和反思才是一笔财富。

换在以前,我信。

我信张爱玲的饭粒子和朱砂痣的理论,流传之广,可见不无道理。

但是现在,我不全信。

我花了好些年,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即使那份工作我也是做起来游刃有余。但是它始终不是我喜欢的。

我靠着说服自己熬过一天又一年:我喜欢的事情,它们好像很难让我能在现实里活得光鲜,甚至也许难以饱腹。而我能做的这些事情,他们让我感觉如此稳定,如此安逸。

即使有时候感觉无聊,但什么东西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呢?

直到有一天这无聊逐渐演变成痛苦,直到这份代价是我日复一日地感受到温水煮青蛙的痛,痛到让我的身体状况都一日不如一日。

和很多人一样,直到在“迫不得己的极端情况下”,我才做出了离开那个领域的决定,并且情况逐渐好转。

我兜兜转转才想明白:我不喜欢,当然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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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如大众说的那样,做自己热爱的事业尚且会感到痛苦,何况是那些不喜欢的呢?

如果将爱好变成事业,会迟早毁了那份爱好;那么即使最终毁掉,多多少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享受的;而不爱的事业,是分分秒秒的煎熬与自我怀疑的累加。

同理,和爱的人尚且会有矛盾,有可能将感情一朝付诸流水。何况与那些不爱的呢?恐怕连解决矛盾的动力与耐心都没有,只想躲得远远的吧?

将爱好变成事业的可能性几点:

1:这份爱好自己也很擅长,且有市场需求,可以变现;

2:从事这份爱好的事情的时候,自身可以得到自由的发挥,不需太受外部意志的束缚;

3:本人在进入此爱好的事业之前,对于可能产生的繁琐的部分有一定的心理准备,没有过于纯粹的期望。

4:变成爱好之后在业余时间,开发新的兴趣,以使得大脑能够交替处理任务以得到放松,犹如“交叉混合种植”农作物,可以催肥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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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和感情之间一定会有很多共同点的。

至于感情,你认为不能和最喜欢的人结婚,透露出自己本人就没有能够处理关系中的相对复杂的面的能力:情绪管控能力,沟通能力,理财的能力,育儿的能力,以及最重要的:面对中国一锅糊的家庭中乱七八糟没有边界意识的能力……

除非是个前世积福的幸运儿,遇到了特别有情商愿意学习还能引导自己的另一半。

没有相对等的能力,当然不太可能享受到等量的幸福。

若没有类似以上的意识的萌芽,给一份我们热爱的工作,给一个我最中意的人,恐怕都迟早要毁了它。

从内心深处不愿意承认自己没有这份信心,便只好故作轻松地笑笑,对自己也对别人说:“还好我没有和我爱的他结婚,还好我没有做那份工作。”

也许有人会说:“那么多人没有从事喜欢的工作,那么多人随意结婚了,不照样都很好?!”

这些情况绝对有。非爱的事情做不可,非爱的人不嫁的人群都为爱好驱动型,共同特点是做不爱的事情基本不能忍受。

而人与人本来就是不同的。就如榴莲椰子菠萝蜜,必须长在海南两广一带才更好。

人看重的方面也不一样,所以不如理解他人的选择,跟随自己的内心。

即使现在仍纠结中,也无需太过焦虑。也许有一天,慢慢地走着,就到了你终究要到达的地方。

那时候——“有过痛苦,才知道众生的痛苦;有过执着,才能放下执着;有过牵挂,才能了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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