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经典咏流传”综艺汇演如期举办,甚为可观。以班为单位,同学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且吟且诵,载歌载舞,把一首首经典诗词演绎得精彩纷呈、意趣横生。
由此,引发我对诗教的思考。
《礼记.经解》云:“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大意是说,到一个邦国,可以从各个方面看出这一邦国的文化教养;一国之人较普遍地表现出待人温和宽厚的品格,就是有“诗教”的表现。
当然,孔子在诗教方面的贡献尤为突出。正是他开始用《诗经》三百篇教导学生。
孔子之诗教,即侧重于《诗》的社会教化作用与伦理实践意义。《论语.泰伯》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与乐。”身处礼乐崩坏的春秋动荡年代,出于实现社会理想的需要,孔子尤为看重文艺的道德教化功能,力图发挥文艺在蓄养健全人格、构建和谐社会上的独特功用。因此,他把诗、礼、乐视为以“仁”为中心的道德修炼、政治教化的三个必经阶段。
《诗》与人格培育之间的关系,《论语.阳货》有言:“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兴”即引譬连类、感发志意,强调通过艺术形象的譬喻,使人产生联想、领会到某种类似的深微曲隐的思想感情,从而在精神上受到感染和熏陶。“观”则承认读《诗》可以观察和了解社会,认识到文学有广泛表现社会生活的价值。“群”则强调文学在凝聚群体方面的功能。“怨”是说诗人在困境中能表达真实情感。
这里,“兴”是“观”“群”“怨”的基础,四者虽均以实现诗教的社会功用为目的,但又必须以尊重文艺独特的审美规律为前提。好的文学可以感发生命,使人的生命状态获得积极健康的情调。孔子说“诗可以兴”,实际上已经触碰到了文学一个最本质的功能,即审美地培育人格的作用。
读诗写诗,无疑就是修心修身,不断提升超越自我。中国古典诗歌最推崇的是“境界”,有意境则自高格。钱穆先生认为即使不写诗,只要读诗和认真领会,“自己的心胸境界自会日进高明”,也能达到与诗人相当的境界,从而获得超越。
中国古典诗歌之所以魅力无限,是因为中华文化的诸多理念、智慧、气度、神韵都蕴涵在诗歌里。诗歌里既显现着具体的情境和场景,也包含着人生经验和哲学思考,提供了美学形象和意义世界。林语堂称,在中国历史上,诗歌除了对于个人而言传递微妙感受、抒发性灵之外,还在规范伦理、教化人心、慰藉精神方面,起到与西方宗教类似的作用。
孔子的“诗教”文艺观,毋庸置疑,是面向当代而敞开的。复兴这一传统文化精神,以诗为教,以美养善,凝聚人心,成风化人,澡雪精神,陶钧文思,正其时也。
温柔敦厚地对待他人,是一种德性的能力,而德性能力又往往与健康积极的生命情态密切相关。诗歌,乃至一切文学教育,正是启发人之“天地之心”“生生之德”,同情万物,民胞物与。(18.5.7《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