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但对于最近娱乐圈的明星们来说更是要小心“税”和“睡”,因为内娱的新闻从就来就不会有让人闲下来的时候。
近期,北京警方通报一则消息: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随即,央视新闻立刻转发此消息并毫不留情地指出:经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证实该演员李某某为艺人李易峰。通报一出立即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得无数网友震惊吃瓜。
据悉,在通报出来的前一天李易峰本人即其工作室还在官方账号发表长文大声“喊冤”,甚至还威胁“造谣”网友要发律师函警告。但当警方的权威通报一出,顿时让李易峰和其团队之前的辟谣显得无比可笑,更让网友纷纷感慨不可思议、内娱要完。
一时间墙倒众人推,而李易峰所代言的商务广告如:honma高尔夫、panerai、Prada、remy martin、京都念慈菴、康巴赫、舒适达、王力安防、鸭鸭羽绒、真果粒、六福珠宝、巴黎欧莱雅、猎聘等第一时间官宣“终止与李易峰的所有合作关系”;此前他在演艺事业上所获的华鼎奖更是宣布取消李易峰的“中国最佳男主角”等称号和所签署的“自律宣言”;就连李易峰的母校也撤下了他的照片与海报。
再回归李易峰所做的违法事情:嫖娼。在我国,“黄、赌、毒”属于严厉打击对象,沾染上任何一点都逃脱不了法律制裁。而嫖娼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仍会遭受治安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治日报》评论道:“公众人物因违法跌落神坛,往往只在一瞬间。”像多年前的黄海波,近期的吴亦凡、李云迪、李易峰,都犯下了不容原谅的嫖娼罪行,辜负了万千喜爱他们的粉丝。
近几年的娱乐圈有个见怪不怪的现象,一个艺人远扬的名声不论好坏,竟然都能成为他们和背后资本捞金赚钱的发码,都能转换成滚滚而来的流量和哗哗作响的钞票。而年轻的00后甚至10后们,在明知偶像不堪的前提下还愿意追逐这些明星的光环,一直为他们花费。这难道不是一种新型“精神鸦片”吗?着实让观者匪夷所思。央媒曾经发出拷问:当偶像的标准,已经低到“不犯罪”就好了?诸如此类的问题小编也问过身边热爱追星的朋友,他们的回答却是:“没办法啊,毕竟是喜欢这么多年的明星。不过现在国家正在办清朗行动,我们也希望以后的内娱明星都能踏踏实实不塌房,毕竟他塌房后受伤害最大的其实是粉丝。”这番话令小编听之哭笑不得,一边感慨追星女孩单纯好骗,一边又心疼他们的一腔热爱被辜负。
在古代天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更别说现代这边被粉丝捧上虚高神坛的明星了。艺有术,道有德,从艺应该先有德,作为明星更应该坚守内心道德底线,为普罗大众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与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