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
李易峰,原名:李贺。中国内地男演员、歌手、制片人。
2022年微博电影之夜最受瞩目演员;
2021年腾讯娱乐白皮书口碑价值艺人;
2020年福布斯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排名第43位;
2019智族GD公益大使;
2018年第29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喜爱的男演员奖;
2017年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
……
明星嫖娼的事情本就不是什么新闻,前有李云迪,后有吴亦凡,但只要有这样的事情,无一不会引爆网络,尤其是李易峰这种有几千万粉丝的当下顶流明星。
真不是墙倒众人推,李易峰这样的明星要脸有脸、要身材有身材、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只要他想,有一百种方法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怎么就偏偏去嫖娼了呢?怎么就还被抓了呢?真是让人诧异。
要知道嫖娼这种事情,虽然算不上有多大的危害,但对本人声誉的影响却是不可估量的,嫖娼、嫖娼被抓真的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情,人们对那些嫖娼的人的一般看法是:猥琐、堕落、道德败坏,甚至还会称呼其为“那个嫖娼的”。
总之,但凡出了这样的事情,往后可怎么做人啊?
李易峰有几千万的粉丝,当他嫖娼的通报出来的时候,有几亿人都知道这个叫李易峰的明星多次嫖娼还被行政拘留了,毁了,彻底毁了,节目被下了,奖项被回收了,各大品牌方的合作也终止了。
因为多次嫖娼,李易峰不仅断送了自己的演艺生涯,而且还要沦为吃瓜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人设的崩塌,更是辜负了千万粉丝、家人、朋友对他的期待,真的很不值!
首先,明星为什么会嫖娼?
“食、色,性也。”“食”和“色”是人的本性,只要身体没有问题,在性成熟的情况下,在激素的作用下,你对“性”一定是充满渴望的,这是刻在基因里面的东西,这是基因所决定的。
亚当和夏娃都要尝试禁果,你又如何能够对抗基因呢?何况面对如此多的诱惑,所以我表示充分的理解。
我理解,是理解一个成年男子对性的渴望,而不是理解他嫖娼。为什么不能用正常点的途径解决生理需求?比如,谈恋爱、结婚?
一方面,毫无疑问,就是为了爽!抛开伦理道德,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来说,谁不喜欢性感丰满的“尤物”?谁不喜欢花样百出的新鲜感?谁不喜欢那令人无法抗拒的快感?尤其是李易峰这样的明星,他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供其挥霍和享受,可能拍戏真的也很辛苦,为什么不能放松一下呢?不就是点钱的事情嘛。
另一方面,不想负责任!他是偶像,他是“国民校草”,他是形象大使,他有偶像包袱,“体面、正派、阳光”很重要,“白嫖”是不可能的,“让别人知道”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不能“约炮”、不能恋爱、也不能结婚,他怕狗子队们做文章,他怕女友束缚他的自由,也怕负责任,更怕伤了粉丝们的心。
没有正常的生活伴侣,但又想满足自己的欲望,怎么办呢?嫖娼!男为色,女为财,还可选可挑,要什么样的有什么样的,想怎么玩就可以怎么玩。
大家本是陌路,交易完成以后,大家提起裤子就不认人,岂不痛快?
其次,这么个人物,怎么会因为这种事情被抓?
嫖娼这种事,说白了,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只是法律和道德不允许我们这样做。
嫖娼的问题在我们国家乃至世界的文化历史中一直都存在,过去我们叫“去青楼、逛窑子、进妓院”等,如今我们叫“红灯区、会所、洗浴中心”等。
存在即合理,但并不等于正确,我们国家法定卖淫为非法,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尽管法律明令禁止,但我们依然时常可以看到警方在扫黄行动中抓获的一大批卖淫嫖娼人员,不仅是在我们身边,我相信在娱乐圈,除李易峰以外还有很多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偏偏就李易峰被抓了呢?
有人说是因为“人狂有祸”,人出名了,飘了,不懂人情世故,背离了资本的意志,失去了庇佑,所以出事了。
也有人说是设计陷害,有人做了局、点了水,当事人进入了圈套,所以出事了。
还有人说是倒霉,碰巧遇见了专项行动,碰巧遇见了公安查房,碰巧被路人举报,所以出事了。
虽然上述原因都有可能,但这些绝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他嫖娼了、做错了、违法了!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
出了问题首先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把事情的责任归咎于执法人员、环境、运气。
千万不要说你是偶像,没有正常的生活伴侣,不得已才嫖娼的,因为明星和恋爱婚姻并不矛盾,什么偶像包袱实在是无稽之谈,我们看到也有很多大牌明星有正常、健康的家庭生活。
千万不要说大家都这样,怎么不抓其他人?因为我们一直都在抓,只是今天刚好抓到你。
千万不要说你是被设计的,因为事情摆在那里,你不去嫖,没人可以设计你。
千万不要说你是倒霉,因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大家都是一个成年人,以其寻找一些毫无边际的理由为自己开脱,不如自己反思一下为何如此愚蠢。
最后,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样的事情?
我们单纯地从卖淫嫖娼这件事上来分析一下。
为什么不能卖淫嫖娼?直观的回答是因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那么,为什么卖淫嫖娼不能合法化?
第一,如果卖淫嫖娼合法化,会彻底催毁现代文明条件下的男女平权。
把女性视为取乐的物品或赚钱的工具将直接否定“男女平等”的女性社会地位,要知道“男尊女卑”是女性几百年斗争也没能改变的局面,直到一代伟人毛主席建立新中国,清除封建思想,才给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机会,才有了今天主张“男女平等”的胜利果实。
第二,如果卖淫嫖娼合法化,享乐主义、虚无主义、金钱至上将会大行其道。
其直接结果是民众的价值观一定会被扭曲。如果卖淫嫖娼都要被尊重的话,那么我们用功读书、用心工作、争优创先的意义在哪里?还搞科学、搞研究、搞生产干什么?换句话说,躺着都能赚钱了,何必辛苦站起来。
第三,如果卖淫嫖娼合法化,社会稳定将会被威胁。
一夫一妻制将会被挑战,婚姻这个人类最基本的社会结构会彻底动摇;传统文化观念将会被冲击,什么仁义廉耻全都将灰飞烟灭;还有养老也是个问题,青春饭可以吃,但如果35岁就退休,那老了怎么办?社会会增加很多不安全因素,阶级矛盾会被加深,而且在利益的趋势下,难免会涉黑,你如何保证从业人员是自愿的、是成年人?
第四,如果卖淫嫖娼合法化,还会衍生出很多其它问题。
比如行业管理问题,教育问题,性病传播带来的健康问题,人权问题以及卖淫嫖娼与强奸犯罪的司法界定问题等。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如果卖淫嫖娼被合法化,那都是人类文明的倒退,尽管它似乎合情合理,但是我们坚持它不合法。
“饭饱思淫欲”是不变的真理,正是现代生活的富足,让我们有条件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由此也塑造了一批又一批的明星,让他们的收入早已突破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认知;同样“饭饱思淫欲”,没事干或者钱没地花,难免会有嫖娼这样的事情,本来也不是多大的事情,批评教育、行政拘留、罚点钱就完事了。
但明星不一样,倒不是说他们享受着和平年代的巨大利益,就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只是如果他们没个“正形”,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看看大街上、电视上、新闻里,到处是明星们的身影,他们的影响力已经远远大于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人物。
英雄落泪,戏子当道是当下社会确实存在的现实窘境,但是小学生梦想当网红、中学生到处追星、大学生盘算出道,这样真的好吗?
通过对生活的思考和总结,我们有了“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价值准则,这是我们区别于其它动物很重要的一点,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才有了法律和道德,社会才变得稳定和有序。
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尤其是这些有着巨大影响力的明星,他们的言行一定要有所规范,而对于那些对规则没有敬畏、没有健康的价值观、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明星,我们也一定要对其进行引导和纠正,甚至是惩戒。
当一个人的欲望不受控制的时候,他的灵魂就会逐渐沉沦;当我们对物质的追求超越对精神的追求的时候,剩下的就只有空虚;当整个时代都陷入声色犬马之中的时候,一个时代都会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所以,无论如何,仁义道德不能丧,我们不能把金钱和物质看成是唯一的价值。
我相信你一定也不想让那些蛮横无理的、偷税漏税的、吸毒嫖娼的、劈腿出轨的、弱不禁风的、私生活糜烂、炫富奢侈的、代孕造假的明星引领时代的潮流。
话说回来,年轻人行差踏错很正常,但是错了就要认,就要承担责任,推脱、逃避、甩锅只会让人更看不起,就像李易峰,自己干了什么自己最清楚。
然而,在其“涉黄”的爆料刷爆全网的情况下,在诸多官网对其“查无此人”的情况下,李易峰本人及其团队居然还发声明“辟谣”,还对所谓的“造谣网友”取证?
直到北京警方关于“李易峰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的通报出来,才意识到“来真的啊!”
不撞南墙不回头,实在佩服李易峰团队的公关能力,从结果来看,他们自己本身就在造谣,居然还想要追诉造谣的人,真是离了个大谱!
“饭饱思淫欲”是不变的真理,但你永远也不要想提起裤子就不认人!
李易峰,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那些还想要保护他的人,我只想说你们不是被颜值冲昏了头脑,就是被猪油蒙了心。
娱乐圈的乱象由来已久,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那些不好的风气真的需要净化一下了。欲戴其冠,必承其重,明星们承载了我们太多的崇拜和喜欢,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够带给我们更多的快乐和正能量,而不是物欲横流的龌龊,所以不是谁要“封杀”他,是他自绝于人民。
所幸,我们还有共识:嫖娼是不对的,明星违法犯罪也是要被抓的。
对于李易峰的粉丝们,我最后想说,你可以继续爱他,但绝不可以在这种事情上包庇他,错了就是错了!总不至于你希望你的偶像沉迷“黄赌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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