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①,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②,无德司彻③。天道无亲,常与善人④。
【注释】
①左契:债权人所持的契约。古代以竹木简为契约,分左右两片,债权人执左片,故称左契。
②司契:古代贵族所用的管账人。
③彻:是周代田税法,指十一税。
④与:给,赠。
【翻译】
很大的仇怨虽经调解,总还是留有余怨,怎么说得上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呢?因此,有道的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的人就像持有借据的人那样宽容不索取,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不分亲疏,而常常伴随有德行的善人。
【解读】
这一章老子依然就统治者与百姓之间的矛盾而展开论述。老子说道德是万事万物的根本,人们能够做到重道敬德,事情自然会做好。如果人们不重道敬德,那么即使费尽心力,也不能把事情做完美。天道无所偏爱,但却自然归向有道之人。
天道对于任何事物来说,都是无亲无疏的,但是它喜欢和善良的人站在一起。换句话说,天道鄙视无德之人,而苛刻的领导者必然会受到天道责罚,这就为无德的领导者敲响了警钟。
老子希望人们做有德行善之人,这样才能得到天道的庇护。自然的规律对万事万物都是公正平等的,它不会对哪一物有特别的感情,有德行善之人,之所以得到“天”的帮助,是因为他顺应自然规律的结果,是他自身努力的结果。
老子特别强调用“德”和解重大的怨仇,也肯定还留下残余的怨恨,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与人结下怨仇,有德的人都会按规律办事,不会肆意妄为,而无德的人,则反之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