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编在逛知乎时,发现有个关于“论文署名”的热帖“实验室博士背着老师私发SCI(科学引文索引)两篇,导师知道了会怎么处理?”
图片来源:知乎
看到这里,不知道各位老师的看法是什么?小编的看法是…..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论文署名的意义及不当署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吧
论文署名的意义
论文署名的意义在于论文著作权人身份的认可,论文中署名与否、署名身份、署名顺序体现其对论文的贡献度,表明作者对论文内容负有责任(如回应科研诚信、伦理、论文内容等质疑)及享有论文成果相关和利益。
不当署名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由于论文发表与毕业、晋升、科研荣誉等,希望易发表(利用学术大咖的学术影响力),且涉及到学术人脉…等种种利益纠葛,故论文不当署名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之一,也是论文被撤稿的原因之一。
根据基金委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论文不当署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的;(二)虚构其他署名作者的;(三)篡改作者排序和贡献的;(四)未做出实质性贡献而署名的;(五)将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作者或者单位排除在外的;(六)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的;(七)标注虚构的科学基金项目的;(八)与科学基金项目无关的科研成果标注基金项目的;(九)其他不当署名或者不当标注的行为。补充:国际出版伦理道德委员会( COPE )、国际编辑委员会( IEC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CMJE )等机构或者组织,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范性文件。
小编的看法
针对“实验室博士背着老师私发SCI(科学引文索引)两篇,导师知道了会怎么处理?”事件,小编认为,虽然该博士发的是Meta荟萃分析,但不应该背着导师!
原因如下:
虽然该博士没有利用到实验室仪器、试剂及相关耗材,但是该论文是该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且导师是该博士读博期间的指导老师;虽然导师不是直接参与者,但理应有知情权;导师是否署名,该博士,理应需要和导师协商的,小编认为,如果导师懂得论文署名规范,肯定会慎重选择是否署名的;其次,论文发表时,是要提供或者说挂靠作者单位哒,而作者单位,可是和导师有一定关系的(导师不招收你这位博士,你咋在这个学术机构读博呢?)。
虽然,该博士并未明显违反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具体内容,但是,该博士的行为还是有不妥之处,导师理应有知情权!再说,这个事情让导师知道了,虽然不会导致撤稿,但是导师心里,会不会有点膈应(GeYing)吧?如果再让导师的同行知道了,会怎么看待你这位博士以及你的导师呢?做学术,还是要讲究学术人脉的...想想看,“为什么会出现“挂名”现象?就会明白该博士行为的不妥之处了...当然啦,“挂名”也是学术不端行为之一。不管怎样,导师应该是有知情权的!
以上是小编的个人看法,可能有不妥或者不完善之处,不知道各位老师对上述事件的看法是什么?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