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的夜晚,没有黑夜。这里是亡灵的国度。
每一个灵魂都在四处飘荡,自由在在。而转变亡灵的过程很简单喝下一杯即可。成为亡灵就要放弃世间的风华。而成了亡灵不能回头,想回头的亡灵当然有,可那只是想,一直想,最后还是亡灵。不同的是他们是亡灵,而他们不是亡灵。
亡灵独自飘荡想做任何事都可以,但却与人一样当时当刻只能做一样。
而两只亡灵一同出现的时候,天地就会变色,因为他们不再是普通的亡灵。因为另一个亡灵会说你怎么不做这件事啊,接下来那只亡灵便会疯狂,一直念叨着对啊,对啊。那只亡灵便废了。
当三个亡灵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之间的交谈就有趣了。
因为语言的不同,为人的时候环境不同,个人的偏好不同,他们之间居然要交易,可怎么交易,用神识沟通吗?亡灵用手沟通,而文化背景不同下,怎么决定手中的东西有用。
假设他们交换的是人间茅台,两个外国人,对此很好奇,却对此价格一无所知。
亡灵甲说这茅台是100币,是我辛辛苦苦从地上带下来,又不断地给他保温、呵护、擦拭,才送到你们的面前,就是要100币。
亡灵乙说放屁,如果我们不要你这个有100币,你自己玩去吧。
亡灵甲目瞪口呆的看着亡灵乙离开,意识到自己遇到一个会和自己说话的亡灵有多么不容易,而且还是三个的时候,保持清醒时多么的可贵。连忙挽留,避免变成傻瓜。
亡灵甲说对,你说的对,你们不要,确实我这个就是免费也没亡灵要。你看值多少?
亡灵乙说那就50币吧。亡灵甲咬咬牙说成,然后心里默想以后卖东西不能这么精贵东西了,没人要怎么玩,不过瓶子擦拭干净还是要的,要不然他就开价30币了。
而亡灵乙默想傻逼,这茅台可是没用,但这瓶子有用,是古董啊,赚翻了。如果再拿来喝酒就不值得,要摆起来收钱。这个价值改变了。
而亡灵甲见一个商品成功了,就开始想既然完成一次,保底了,下一单成不成就没什么关系了。
对亡灵丙也不怎么客气了。喂你,要什么。
亡灵丙不好惹,说你丫的,我这单生意是可做可不做是吧,你的租可真是低贱。说完便离开了。
亡灵甲来到一座城市里,发现这座城市出现了一个怪现象,说有一家老夫妇为了孩子死去打官司,结果收了原告的赔偿结束了。亡灵们很愤怒。说这不对应该搞下去。
亡灵甲一听乐了,这有啥的。在他活着的时候,还听说过更怪的。不准在公共场合喧哗。为此还有人抗议了。
路人一听就说,要是他在公共场合喧哗,听众该向他要罚金,可罚金要多少,听众有很多啊,每个人多少呢?每个人对噪音的敏感度是不一样的,这又该如何分辨对谁是噪音,对谁不是呢?为此还要区分谁是刚刚的听众。太麻烦了。还是简单点,大家通过一项规定,在公共场合不能喧哗。可那人不服,结果政府说不许喧哗。那人就乖乖的听话了。省了多少交易成本啊。而且让公共场合也安静了,传播文化、信息也高效。政府出马就是确定了这份安静是属于大家的,你是在于所有人抢夺安静的权利。而政府不出面,听众就要用钱来让人闭嘴,可是该付多少呢,每个人付多少呢?孕妇该付多少呢?小孩就是喜欢热闹,他要不要付呢?付的话是付成人价,还是儿童价。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最后还是定下一条默认的规则或者政府出台明确了规则。
亡灵甲聪慧说,你说的不错,像这件事就是如此,如果老夫妇继续争吵,会损害法官的时间成本、律师的资源、人民的时间、资源、舆论的导向等等。这背后如果发生是得不偿失。毕竟人死了,不再复生,还是收拾心情继续上路。
路人说是的。而且老夫妇降低了背后的成本、使得资源能够最大化利用,法官判更多的案,让更多的人成为亡灵。多好。
可背后的赔偿金该付多少呢?是1000币还是2000币呢?那帮孙子一次说赔1000。这次又赔了2000币。
看来法官和原告他们也没清楚背后的界限。还是在不断地妥协。
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些资源是有价值的,有所属的,妥协是最好的办法。
亡灵甲继续走。
走到一片草地,准备放牧,而猎手说我要打猎在这里放一些狼进去。
亡灵甲不干了,跳起来就说你放狼我的羊怎么办。
猎人说那就废话少说你的羊如果少了,我就少放点。
亡灵甲一听,放狼是必然的,只能同意了。
亡灵乙走到一片湖泊边上,看这里的亡灵挺多的,就准备在这里卖茅台酒。
卖着挺好的,而原来这里也有商铺,也是看中这里人多而来。
过了一段时间,有个人过来说这片湖泊为什么这么热闹,是因为这里的水可以滋养灵魂,所有的亡灵都会定期的来这里滋养一下。
亡灵乙一听就赶紧联系亡灵甲把更多的羊毛送过来,一起卖。
不就后来了一个人说这片湖泊是有主的,说要想这些商铺收金。
这些商人一听,赶紧把商铺往外移,移到看不到湖泊的地方,这样自以为不用被罚了。
结果不曾想还是被告上法庭,湖泊主人说这片湖泊是我的,而边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景点或者好地方,可以说没有这个湖泊,他们就没有这份收成。
法官一听有道理,而且湖泊主人是有房产证的,只有湖泊主人能经营好这片湖泊,如果湖泊经营好,整个收益就大,商铺开的也越多,而亡灵就会多。
细想之后,就说商铺要给他租金。达成协议后,果然生意就大起来。
而为了拿到一个好地段,这些商人不断地向湖泊主人受贿,互相打压,自残,说自己多可怜,不能给你带来多大的收益。湖泊主人说你们这些行为是浪费更多的资源,而且我也拿不到收成,对整个商铺的发展也不好,就把这帮家伙送出。
离开之后,这些人组建了一个商铺在遥远的地方,可是没人过来,因为要了解他们,太费劲,来只来一次,买卖一次成交,而商铺的老板要了解这些人不费劲,你只要一次,那我就定高一些。
而湖泊边上的商铺,为了竞争要放弃一些代价,便降低了价格,毕竟双方了解起来方便,一边离不开湖泊,一边离不开商铺收成。
不久后遥远的商铺生意忽然大好,来这里的人都熟悉他们,可商铺里的老板不熟悉,且不敢坑他们,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有背景的人,还是乖乖的正常出售。不高卖、不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