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哥哥突然开始喜欢跑步,买好了跑鞋、运动衣、护膝、挡风镜,甚至连运动手表也配备齐全,全身武装起来,要大干一场的架势。钱包为此很受伤,我很是担忧,主要担忧的还不是钱包,关键是他的身体,虽说人要运动,可是运动也要适量啊。何况他平时工作已然透支体能,身体消耗很大。母亲为此也很担心,劝说了几次,都没用。
日子在一天天的跑步中度过。期间也和哥哥争论过,无奈都没有结果,也就索性不再多说了。直到有一次在书架前挑书,看到一本《天生就会跑》,随手翻了两页,竟然舍不得放下,花了两天时间读完。心里感触颇深。印象最深的是,塔乌拉马人部族里一个小伙子赢得了马拉松的冠军,用得到的奖金买了一条牛仔裤,一辆二手小货车,其余的全部捐给了部族的小学。而且以后再也没有去参加过类似的比赛。他说,他不想再出去了。生活是那么的纯粹!纯粹到让身处大城市繁华中的自己大跌眼镜,之后就是自惭形秽。
作者写到,耐克花费巨资研究开发最舒适最适宜的跑鞋,结果得出的结论是人跑步时不穿鞋是最好的,对脚踝是最大的保护,因为人天生就会跑。穿上鞋子反而让人类最原始的自我调节功能慢慢退化以致丧失!在原始社会,会跑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技能。要躲避猛兽的追捕,要围捕野兽以获取维系生命的食物!
现在想来开始支持哥哥,而且自己也会去跑一跑。从最开始的跑500米就上气不接下气到现在的五公里也只是抬腿就出发的从容,这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也是一个享受的过程。享受风吹过脸颊的惬意,享受来自夜晚独有的沉寂。当汗水从身体的每个毛孔渗出,每一次摆臂都有汗珠纷纷坠落,连呼吸都是那样的畅快。在不停的奔跑中把白天的一切都摒除在脑后,剩下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声,脚步声。
在到达下一个极限前,身体很疲累,但是一旦跑过了瓶颈,就是身体的一个完全释放,像心底最原始的呼唤,跑步因子在每个人的血液里流淌!只是你要先抬起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