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编 国家权力的限制:权力均衡
第十一章:权力均衡(均势理论)
权力均衡:旨在寻求某种态势的政策,实际存在着的态势,近乎均等的权力分配,任何类型的权力分配。
平衡的目的在于维持体系的稳定,不允许破坏构成体系的诸因素的多样性。既然目标是在稳定之外还有体系内所有因素的共存,平衡就必须防止任何一个因素取得足以压倒其他因素的主宰地位。用以维系平衡的方法是,允许诸要素保持彼此在一定程度内相反的趋向,是一种趋势不至于强大到压倒其他趋势,但必须租一房至别的趋势压到自己。
权力均衡的两种主要模式:直接对抗模式:A国可能对B国推行一种帝国主义政策推行一种帝国主义政策,对此B国可能回应以现状政策或自己的帝国主义政策。A国也可能对C国推行一种帝国主义政策,C国或者对抗或者默认这一政策,而这时B国随之对C国采取帝国主义政策或现状政策,控制C过便是A国的政策目标。在直接对抗的模式中,权力均衡直接起源于其中任何一个国家期望看到他的政策压倒对方的政策的欲望。一国权力的增加将会引起另一国权力至少同等程度的增加,知道有关国家改变其帝国主义政策的目标,如果不是完全放弃这一政策目标的话;或者直到一国已经赢得或者自信已赢得对另一国的决定性优势。接下来,不是弱者屈服于强者,便是由战争解决问题。
权力均衡成功的运转具有两种功能:它让有关国家之间形成一种脆弱的稳定状态,一直有遭受破坏之虞,因为需要不断修复。然而,这是在这种权力模式的假设情况下最有可能得到的一种稳定状态。因为在此我们面临着权力均衡不可避免的内在矛盾。权力均衡假定的两个功能之一是实现国家间的权力关系的稳定。他们本质上是不稳定的。成功的权力均衡旅行的另一功能是确保一国的自由,使其免受另一个国家的支配。
竞争模式:小国的独立总是依靠权力均衡,或是依靠某一保护国的优势,或者由于对于帝国主义的贪欲缺乏吸引力。这些效果微乎其中立地位的能力始终来源于这些因素。
第十二章:权力均衡的不同方式
分而治之:分化竞争对手或使之保持分裂从而使之受到削弱或持续受到削弱的国家们都是在使用分而治之的策略。增加较弱国家的实力,一是B国自身可以增加权力,使之足以抵消——如果不能超越——A国的权力:对于A国也是如此。二是B国联合政策目标相同的其他国家的力量对抗A国,在这种情况下A国同样也可以联合其他国家与B对抗。
补偿政策:领土补偿的目的在于当权力均衡由于一国或的领土而受到扰乱或即将被扰乱时,继续维持权力均衡。尽管补偿原则并未想在上述条约中那样得到严格应用,但在某一权力均衡体系内进行领土或其他方面的政治安排时,也可体现这一原则。因为在特定的权力均衡体系内,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割让自己的政治利益,除非他预期通过割让政治利益可能会换来相应的利益,无论这种预期是否又充分的一句。外交谈判中未达到政治妥协二进行的讨价还价,其实正是补偿原则最一般的表现形式。
军备:一个国家试图运用自己拥有的权力来维持或重建权力均衡时,使用的主要手段是增加军备。这种军备竞赛是一种不稳定的,动态的权力均衡的表现形式。军备竞赛必然导致军事负担的不断增加。
联盟:是权力均衡最重要的表现,是一个国家或一个联盟与另一个联盟之间的关系。
在多国体系内,联盟必然具有平衡权力的功能。一个权谋问题,一国相信想自己的力量,强大到不需要外援就足以自保时,它会避免结盟;当在联盟内承担义务而带来的负担超过预期的收益时,它也不会采取联盟政策。关于欧洲大陆,英国与美国的利益想通之处在于维持欧洲的权力均衡。利益的一致要求采取共同政策和行动,然而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明确的签订作为法律形式的盟约。在两国联合对抗第三国的情况下,在确定谁是敌人的问题上,两国的特有利益更为明确。联盟中利益分配的理想状况应该是各成员国互惠,联盟成员相互所做的贡献应相当于各自所得到的利益。联盟中利益的分配很可能就是权力分配的反应。政策的确定也是权力分配的反应。全面的联盟一般来说历时较短,在战争中最为常见,因为这时压倒一切的共同利益是赢得战争,并且通过战后的处理取得战争为之奋斗的利益。一旦赢得战争,签订合约,这种利益必然会让位于各国家间传统上各不相同的经常彼此冲突的利益。联盟能否维系于基本利益能否维系,这也说明了有效联盟和无效联盟的区别所在。
联盟对抗世界霸权:人们普遍认为权力均衡是一个国家联盟的保护型手段,其成员渴望维持自己的独立,反对另一个国家建立世界型统治(以前称为普世君主制)的企图。外交政策最为流行的时期恰恰是权力均衡的理论和实现的全盛时代,联盟对抗反联盟是权力均衡最高的外交政策,各国君主奉行这一政策是为了增进自己的利益,当他们认为权力均衡被扰乱,为重建权力均衡需要新的力量组合时,他们将不可避免的变换阵营,背弃原来的联盟,建立新的联盟。联盟和反联盟建立的世界性权力均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最终完成。集体安全实际上以全球性联盟对抗任何一个潜在的侵略者的形式确认了权力均衡。权力均衡类型的联盟是由某些单个的国家基于他们认定的单个国家的利益所构成,以对抗其他特定的国家或联盟。
权力均衡的掌控者:平衡的掌控者唯一目的就是维持平衡,而不论这些平衡将为哪些具体政策服务。平衡者处于光荣孤立的地位,它的孤立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因为平衡的双方必须相互竞争,以得到高于对手的,成功所必须的条件,而平衡者自己必须拒绝于任何一方永久结盟,慎重而超越的注视天平动向,它是否给予支持在权力斗争中起决定性作用。平衡的掌控者在权力均衡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它发挥外交政策的水平,决定能从所支持的一方所得多少报酬。平衡的掌控者通过利用某些有利于维持或恢复平衡的条件与某一联盟结合:通过利用类似的条件支持某项和平解决方案:确保自己除维持权力均衡以外的国家政策目标,在平衡其他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得以实现。英国是权力均衡掌控者的最典型例子,英国的外交政策一直是反对欧洲大路上最强大最富有与侵略性和最霸道的强权。
第十三章:权力均衡的结构
支配系统和从属系统:权力的支配系统体现于法国与哈布斯堡王朝之间形成的关系。十八世纪的普鲁士跻身世界一流强国地位,由此在德意志境内产生一种独特的权力均衡系统,其另一重要砝码是奥地利。那些独立程度较大与支配系统的从属关系不明显的区域性权力均衡系统,是那些在地理上距离权力斗争中心较远,活动于支配系统的边缘地带,支配国家鞭长莫及的系统。一个区域性权力均衡系统越是与支配系统联系在一起,独立活动的机会就越少,就越有可能仅仅成为支配性权力均衡的一种局部表现。
权力均衡结构的变换:权力均衡的支配系统与区域性系统间关系的演变,呈现出一种对于区域性系统的独立地位越来越不利的趋向。在目前所有的区域性权力均衡系统中,只有南美洲的系统仍旧保持着一种程度上的独立,而这种独立处于美国权力优势的保护之下。
第十四章:权力均衡的评估
权力均衡政策在四百年的历史中成功阻止了任何一国夺取世界霸权的企图,成功的保障了现代国家体系中所有成员的生存。然而阻止任何一个国家取得世界霸权是人类付出了战争的代价。对小国的兼并恰恰是以权力均衡的名义进行的。权力均衡作为现代国家体系的基本原则,据称主要是因为他对维护各个国家的独立是必不可少的。
权力均衡的三个弱点:不确定性,不现实性,功能缺失性。
不确定性:国民性格以及兽药的国民时期和政府素质,特别是在处理外交事务方面的素质,是最重要而又最难把握的国家权力要素。权力计算的这种不确定性根源于国家权力本身的性质。
不现实性:鉴于任何国家都无法肯定他在每一历史时期中对权力分配的估算是正确的,但至少能保证他的错误无论是什么错误,都不会是自己在权力竞争中处于劣势。箭雨最大限度的获取权力的欲望是普遍存在的,所有国家势必总是担心自己的计算错误,以及其他国家权力的增长所造成自身的权力劣势。预防性战争,事实上是权力均衡的自然结果。人们永远不可能证明或否定,由于权力均衡的稳定性作用而避免了许多场战争。在权力均衡的条件下,一个推行现状政策的国家或联盟,和一个或几个推行帝国主义政策的国家进行的对抗,很可能导向战争。现状国家的相对权力地位在与帝国主义的竞争下注定要输掉,时间持续越长,下降速度越快。矫正均衡这一行动本身就还有新的动乱因素。昨天的现状者由于胜利变成今天的帝国主义者,而昨天的战败者则企图在明天复仇来对付今天的帝国主义者。实际上把新的均衡变为由一场动乱导向另一场动乱的无形的转折点。正确估计几个国家的相对权力位置的是很困难的,这是人们把权力均衡当做国际政治中受到偏爱的意识形态。
功能性缺失:共同道德观念的约束:各大国利用会议外交的方式协调对策,对付政治体系收到的任何威胁,这边是欧洲协调。
现代国家体系的到的共识:现代国家体系稳定性所具有的信心,是来源于具有文化和道德性质的各种因素,它们为权力均衡和现代国家体系的稳定奠定了基础。这种共识在权力均衡所处时代的思想和道德的氛围中生成,从实际的权力关系中获取力量,这种共识在一般情况下是足以粉碎企图推翻权力的均衡体系本身的任何行动。同时郑重公式有可以作为一种思想和道德力量反作用于国际社会的思想和道德氛围以及权力关系,从而加强缓和与平衡的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