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嵩县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嵩县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通过全方位信息化管理,逐步推动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将全县公职人员以及有必要列入登记备案管理的人员纳入到登记备案对象中,做到“应备尽备”。实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实时动态地登记备案,做好备案信息及时更新工作。
精准细化证件申办审批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干部人群分类,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审批。建立“个人、单位、部门、组织四步走”的证件办理程序,将干部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存放、统一登记、动态管理。
持续加强证件管理主体责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报备对象逃避审核的,及时将情况反馈至相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县组织部联合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加强管理工作,对违反有关要求的,批评教育或发送诫勉书,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确保因私出国(境)违规情况“应查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