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之前我开始读这本书,罗胖的《阅读的方法》,几乎可以说是一字一句从头读到尾,算得上是彻彻底底的精读再精读了。
将近400页的书我没有一点儿疲惫和急躁。更不像以往看书,总想快快的读完,甚至我还有些不舍得读完,因为每读一页,我都会有些许收获。这些收获会让我开心一整天,所以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像吃了蜜一样高兴。
我有多少收获呢?将近400页的书,我用了将近100张的便签。
今天读完了整本书,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真希望这本书没有尽头,能够一直读下去。为什么我会对这本书这么舍不得?答案在下面:
一、书籍的世界里怎么开心怎么玩
在这本书里我终于明白了,阅读可以是轻松的,愉悦的,深入浅出的,知识可以是四通八达的、结织成网的。
我特别喜欢书里面的一个比喻,书籍的世界不是攀登高山,而是织一张网,允许我们愉快的从一个节点跳到另一个节点,只要你愿意,任何一条路都可以抵达终点。
所以罗胖说阅读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怎么开心怎么读。瞎读乱读都可以,一个段落不喜欢就跳过去,一本书不喜欢就换一本。只要开始读,行动本身就是方法。
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书中举的一个例子,传播学家麦克卢汉,他去书店里买书,拿起一本直接翻到第69页,这一页写的好他就买,写的不好就放弃。他还有一种玩法,就是翻开书只读右半边,这样读下来速度快了一倍,而且几乎不影响理解全书。
这个观点让我的心理变得特别轻松。阅读在我看来终于再也不是任务不是负担,而是像游玩一样,我想怎样安排都可以,只要我开心。所以当我读包法利夫人到一半的时候放弃了,也不觉得有什么负罪感,而且我再也不用担心会错过什么,因为在这处错过的也会在他处相遇。
二、故事从来有魔法
这本书里有很多我以前不曾了解的故事,而且从故事中学到了很多行动的道理。
比如克林顿当时被谈何被全美国人骂,他为啥没崩溃?
一个油嘴滑舌靠坑蒙拐骗生活的算命先生,怎么就成了正面人物?
为什么著名摇滚乐手大卫李罗斯,在每次签订巡演合同的时候,都要在合同中强行约定:后台化妆间里必须摆放一碗M&Ms巧克力豆,而且绝不能有一粒棕色的?
美国前总统林登约翰逊在做国会议员的秘书室,为什么一天晚上冲了4次澡,一天早晨刷了5次牙?
如果你碰到两头恶魔,其中一头一箭就可以射死,另一头则需要两箭才能射死,他们同时向你扑来,而你只有两只箭,你怎么办?
如果你也好奇,答案就在书中的第22页,79页,256页,353页和372页。希望你在书中也收获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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