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语文书上有篇文章——《大森林的主人》:“他把火堆移到一边,用刀子在刚才烧火的地上挖了个洞。我把松鸡拔了毛,掏了内脏。猎人又找来几片大树叶,把松鸡裹好,放进洞里,盖上薄薄的一层土,然后在上面又烧起一堆火。等我们把衣服烘干,松鸡也烧好了,扒开洞,就闻到一股香味。我们俩大吃起来,我觉得从来没吃过这么鲜美的东西。”短短百来个字,几乎每个字都带着浓香的烤鸡味儿,飘着松香味儿、青草味儿、雨水味儿,还有森林里特有的树荫味儿。仅“大吃”这两个字,就让人食指大动。反复读就像反复嚼着松鸡,撕开脆皮,拉扯筋骨,焦香溢开。难怪当年学这篇课文的时候,我流了整节课的哈喇子。
大森林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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