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价值?
当我们体会到:我对别人有用,我对团体有用,就能体会到深深的价值感。
这和“别人认为我有用”是完全不同的。
当别人认为我有用我才觉得自己有价值,这是靠别人的认可才会觉得自己存在。
而当我自己认为“我能够为他人做出贡献”时,我们就能真正体会到自己的价值。
也许有人会问:照这么说,对别人有用才能体会到价值,对别人没用就没有价值。那小婴儿和瘫痪在床的老人,或者其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岂不是连活着的价值也没有了?
我想我们在探讨这个疑惑之前,需要先探讨另外一个东西---我们是用什么标准去探讨一个人的价值的呢?
我们会说一个小婴儿对别人没有用,是因为TA完全无行为能力;
我们会说一个瘫痪的老人对别人没有用,是因为他不但无法干活还需要人照顾。
这一切,都是用“行为”标准去看待一个人的价值。
而阿德勒认为:我们要用“存在”标准去看待一个人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们不要因为他人“做了什么”去判断他的价值,而是对他存在的本身表示喜悦和感谢。
我们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视TA为珍宝,不是因为TA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TA的存在。
假若那个卧床不起的是是我们的亲人,哪怕他什么也做不了,我们也会说:“谢天谢地,只要你活着就好,只要你在就好。”
而对我们周围的亲人和朋友来说,我们也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作为妈妈,我们最能体会孩子在我们的身体里孕育成长的惊喜,最能体会她呱呱坠地时我们的幸福,最能体会只要看着她就拥有了全世界的美好。可是,是什么样的改变,让一个原本像珍宝一样的孩子,慢慢在我们眼里失去了光泽,甚至变为一块石头。
这一切,是因为我们在大脑里虚构了一个完美孩子的形象,然后再拿现实的孩子去和完美的孩子对比,一项一项的像做减法一样,去评价一个孩子。
这世上,哪有那样的孩子?
既知书达理,又活泼明朗;
通琴棋书画,精兵弓骑射;
好游泳登山,喜舞蹈画画;
小时候听话可人,长大了高大富有......
于是,我们的孩子,就这样败给了父母脑中的“完美孩子”。因为她的行为永远也无法达到这些标准。
孩子存在的本身,就值得我们喜悦和心存感激。无论孩子做到哪个程度,那都是她自己,我们无需去比较,去评判。她就是她,不是任何的别人,她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
总要有人开始这么做,总要有人试着去打破固有的模式和信念,
无论别人如何做,这一切都可以从我们开始,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