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很多人在儿时还需要父母看护的时候都有相似的经历,有时玩的太投入太忘我就会乐极生悲,比如脑袋不小心磕桌角上,霎时你觉得好疼,情不自禁地大哭起来,父母见状忙来安慰,一边心疼地温柔地抚摸你的头,一边敲打着桌子大声训斥道:“都怪你,你看看你把我们家孩子磕的……”每每听到这句话,大概心里就会好受一点。现在想来,桌子好可怜,桌子肯定在想跟我有毛线关系啊。
受过这种启蒙教育的人长大后在人际交往过程中遭遇一点不顺,第一反应很容易想到的是这一定是由对方造成的,是他让我变得苦不堪言。
这在李松蔚老师讲的人际互动理论中是不成立的。人际互动从来都不是靠单方面的力量就能发生的。所谓“互动”一词,很明确地揭示了双方或多方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用物理学来解释这一现象,那就是力的作用都是相互的。人际互动的结果在双方之间的影响是相互作用的,只是一方明显,另一方不明显,生活中我们过分关注明显的那一方,忽视了不明显的一方。
举个栗子,法制节目中经常会听到家暴妇女的控诉:“我那么爱他,为什么他却一次又一次地施暴于我,是这个渣男毁了我的一生!”这话乍听觉得女方好惨甚至有些同情她,这其中存在什么问题呢?让我们用刚刚讲过的逻辑来推理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在这段夫妻关系中,男方的做法是对女方频频施暴,看似男方占有主动权,实际上如果不是女方默许男方施暴的行为,男方也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地得逞。这种默许,其实就是女方对男方的回应,它有个专属名称,叫做授权。
所谓授权即是人际互动过程中,一个人的所做所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它是一个配合的过程。
女方一再的隐忍,某种意义上,非常隐蔽地授权给男方一个信息:你可以打我。如果女方因为男方的行为而痛哭,那也是授权男方用这种反馈影响到了她的情绪。
因此在人际互动过程中,不存在绝对的主动权,所谓主动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有关系的表述应该都是基于“我”开始的。如上所言,这个渣男毁了我的一生。准确地说应该是,我让这个渣男毁了我的一生。
如此看来,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无道理,正是因为一方的授权,导致另一方的所作所为使他走到了可怜的境地,这么说来当事人真的挺可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