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将简·奥斯汀形容成一个女学究(她并不喜欢这类人),但她一望而知就是有教养的女性。研究她作品的权威查普曼博士曾列出大家确知她看过的书,数量相当可观。她当然也看长篇小说,范妮·伯尼、玛丽·埃奇沃斯、拉德克里夫太太的作品(《尤道夫之谜》)她都看过;她还看法文和德文译过来的小说(包括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此外她能向巴斯和南安普敦的巡回图书馆借到什么她就看什么。莎士比亚的名作她也熟读,在现代作家中,她阅读司各特和拜伦的名作,但她最喜欢的诗人好像是科伯——他冷静、文雅和明智的诗深深地吸引着她。她也读约翰生和鲍斯韦尔的名作,还有许多史书和不少评论集。
现在我要谈到她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她所写的书。她很早就开始写作。她在温切斯特临终之际,曾送给一个喜欢写作的侄女一篇口信,大意是说她若肯听姑姑的忠告,不妨暂时停笔,等十六岁再说,而她自己常希望当年跟侄女现在差不多大时(十二岁到十六岁)多读一点,少写一点。当时女性写书被认为缺乏淑女风范。修道士马修·格雷戈里·刘易斯曾撰文说:“我对所有女性文人有一股厌恶、怜悯和轻视。她们该执掌的工具是针而不是笔,针才是她们唯一曾熟练运用的东西。”小说是被人看得很低的一种文学体裁样式,简·奥斯汀自己对于诗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居然写小说也有点震惊。她“小心不让用人、访客或家属以外的人发觉她从事的工作。她写在小纸片上,很容易收起来,或者用一张吸墨纸盖住。前门和办公室之间有个双开式弹簧门,推开时会吱嘎吱嘎响;但她反对修理这个小毛病,因为有人来她可以提早知道”。她大哥詹姆斯甚至没告诉当时正在上学的儿子他津津有味阅读的正是简姑姑的作品;另一位哥哥亨利在其回忆录中说:“她若还活着,再多的名声都没法诱使她将所写的作品署上真名。”所以她出版的第一本书《理智与情感》扉页上注明“一位女士著”。
她的作品部部精良,而且每一部都有忠诚甚至狂热的爱慕者,所以很难决定哪一本最好。麦考利认为《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她最伟大的杰作;另外几位同样著名的批评家则比较喜欢《爱玛》;迪斯累里读《傲慢与偏见》读了十七遍;今天有很多人觉得《劝导》是她最完美的作品。我相信许多读者公认《傲慢与偏见》是她的代表作,所以我想我们不妨接受他们的判断。一部作品成为经典,不是因为批评家加以赞美、教授加以阐释、大学课堂加以研究,而是因为一代一代的许多读者爱读,从中得到乐趣,精神上受益良多。
我心目中这本迷人作品最大的优点是:其可读性非常高——比某些更伟大、更著名的小说更可读。司各特说得没错,简·奥斯汀小姐专门描绘平凡的东西,日常生活的牵扯、情感和人物;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发生,可是你读到一页末尾,会急着翻书,想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事;接下来还是没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嘛,你还是同样焦急地翻到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