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复盘刘润五分钟商学院中关于责权利心法的内容。
1.什么是责权利心法
就是在任何一个管理单元上,责任、权力和利益,这3件事情必须要同时、对等地发生在一个主体身上。
具体来说,责任、权利和利益有以下含义:
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是职务上所对应事物应承担的义务,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对不利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或强制性义务。
权力,是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包括对物的支配权及对人的管理权,是集体赋予主体(个人、领导者或领导团体)支配公共价值资源份额的一种资格。
利就是利益,也就是得到的好处,利益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包括工资、福利及名誉等。
2. 权责利不对等的后果
001 权力独大,将会导致权力寻租
责任和利益不清,权过大,那舞弊的冲动就会相当大。贪腐,其实就是权大而责小的一个几乎必然的结果。
法国管理学家亨利·法约尔的“法约尔原则”:凡权力行使的地方,必有责任。
002 利益独大,就会引发内耗冲突
有些岗位利益很大,但是忘了给权利和责任,形成“肥缺”,这时候,上下级机会天天处在资源争夺战之中,引发冲突。
003 责任独大,一定催生消极怠工
责任很大,但是权力很小,就会导致这件事不可能做好;
责任很大,利益很小,就会导致这件事做好了对我也没用的想法;
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消极怠工,就成了多数理性员工的最优选择。
权责利不清楚,在公司里面就会总经理做着总监的事情,总监做着经理的事情,经理做着员工的事情,而员工,都在讨论国家大事。
3.总结
责、权、利,是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三要素,缺一不可。有责无权、有责无利,员工没有积极性,消极怠工;权力过大,会导致寻租、舞弊;利益过大,会产生内耗。
很多时候,出现问题的时候,在流程层面已经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可以试着跳出来,审视责、权、利是否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