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中人人都喜欢活雷锋,刘峰。可一次触摸事件,却成了刘峰人生的分水岭,从神坛走下的圣人却无人买单。人人都喜欢刘峰,但却没有人爱刘峰。是啊,喜欢是斤斤计较,而爱是包容和改变。
是否有个人曾对你说过,他是真的喜欢你,可到最后呢?是他毫不顾忌你碎裂一地的尊严,绝情情的落荒而逃。以前我读过很多句子,我不太懂,只是觉得,押韵合辙便记下来,有这样一句,如今看来心中百味。“你是我义无反顾撞过的南墙,是我的空欢喜一场,你依然是我的软肋,却不再是我的铠甲。”曾几何时,你觉得一个人可以刀枪不入,百毒不侵。到现在才知道。遇到某个人之后,好似变成了那个宁愿忍受撕裂的疼痛,却依然心甘情愿褪去鱼尾,抛弃表达爱意的嗓音,追逐王子之爱的小美人鱼,你也曾丢盔卸甲,将一颗柔软的心交于他,从此他便成了是你的铠甲,你天真的爱上了他,你以为他也一样的爱你,他永远都不会离开你,所以你爱得肆无忌惮,你爱的挥霍无度,你爱的慷慨,也爱的贫穷。
重庆森林里有句台词这样说,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能喜欢别的。喜欢,就像你喜欢住玫瑰,可它的刺扎疼了你,你一声尖叫将它扔在地上,甚至将他踩得粉碎,再也不愿看他一眼。你转身就可以为找到另一株美丽的郁金香而欣喜若狂,归根结底,你不过是想找到一朵美丽花而已,并不在乎它是玫瑰,还是郁金香。而爱是那种即使你刺伤了我, 即使鲜血横流,即使我伤口的痛楚令我战栗,都不足以抵挡放手后失去的痛苦的亿万分之一,爱是卑微的,是爱到尘埃里也会开出一朵花来,为了爱甚至可以赴死,而喜欢,就可以轻易找到替代,可以无所谓的一摊手说,好聚好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