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法条解析
1、身体权:维护身体完整和安全、一定的处分和支配权能(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行动自由。
2、侵害身体权不以损害权利人健康为要件。
案例
摘自:【普法课堂】《民法典》人格权编(1)丨“超市购物被搜身,该怎么维权呢?”
合众人寿河北分公司2023-11-16 16:50 发表于河北
小李下班之后去小区附近的超市购物,当结完账走到安检门时,警报突然响起,超市保安立马拦住了小李,二话不说就把她包中物品全部倒了出来,尽管小李多次说明自己并未多拿超市东西,超市保安并未理会,竟然还当众对小李进行了搜身,事后发现小李并未偷拿超市物品,警报响起是因为安检设备发生故障,那么小李只能吃哑巴亏吗?遇到此种情况她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案例解析
搜身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只有国家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因执法的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才可以采取搜查措施,其他任何人采取任何形式对公民实行搜身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公民完全有权拒绝。
本案例中,超市保安非国家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权,搜身是对小李个人身体权的侵犯,超市如果怀疑顾客偷盗,可以报警,由警察依法搜查。发生此种情况,小李可以在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报警,及时减轻超市的违法行为对自己的伤害,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超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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