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强调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等。新征程上,切实做到居民有需求、基层有服务,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统筹乡村事务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调动村民自主性,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要破解乡村治理症结,就要充分调动村民自主性以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重塑村集体主体性,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最后一公里”,发挥其在乡土社会的领导作用,可以总结提炼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以村为壕、村能成战”经验,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构建“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格局,形成的协同治理局面。同时,加大对农村志愿者协会、青年人才党支部等各类青年人才聚集“高地”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为当地增强服务能力注入“源头活水”。
完善体制机制,精准定位县乡两级治理任务。县乡两级整体工作思路应当高度统一、步调一致,但在基层治理的任务具体落实上,应各有侧重、和而不同。县级必须系统谋划、高位统筹,当好乡村治理的“一线指挥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相应基层治理的专门机构,充分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经验,避免部门条块分割,明确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乡镇一级应当更加注重为民服务功能的发挥,实现规模收益和提升公共服务,要深入贯彻“放管服”精神,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示范带动更广泛的志愿行为,不断推动广大辖区干部群众“自治”。
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推进乡村治理智能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应与现代科技发展相结合,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在乡村“智慧党建”、乡村电子政务、数字化乡村、农村电商、“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过程中,应注重与乡土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乡村社会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探索建设乡村信息化治理平台,在现代科技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中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不断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