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幸福?呵呵!

汪国真有一首诗里曾写到,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然后有人总喜欢把这样的鸡汤灌输给那些还是单身或者徘徊在婚姻门口的女孩子们,是啊,婚姻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千万不能嫁错了人。问题是就算嫁给了爱情,嫁对了人,就一定会幸福吗?呵呵!

我们是不是太把婚姻神圣化和绝对化了?就是因为有这个误区,有些人才会深陷婚姻的泥潭,轻易地踏进去,又歇斯底里得用力过度,以至于越陷越深。佛若一次婚姻失败了,整个人生都是失败的,再也爬不起来。 而那些还没有拿到结婚证的大龄男女青年更是为此遭罪不轻,天天被自己的父母和周围的三姑六婆施以口舌之战,没有结婚好似犯下了天大的罪过。

老妈就曾经语重心长地对我道“ 老嫌我管你,不是忍不住担心你,怕你过得不好吗?你要是结婚了我才懒得管你,操这份闲心。”  这话说的,好似我结了婚,我就不是我了,从此就可以过上神仙般的日子了......

来让我们一起看看那个红本本背后到底有什么神奇的魔力?

逻辑思维的罗胖曾经说过,“婚姻是私有制的产物,它是一种财产制度,不是一种情感制度”。过去人们生产力水平低下,需要婚姻的保障去传宗接代,让后代继承自己的遗产。另一方面,女性由于自身生理特性,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一个强壮的男性帮助,以获取更好的生存权利。所以婚姻在产生之初根本是因为生存的需要,并不是情感的需要。

但是社会文明发展到现在,生存已经不是人类最大难题,所有之前的问题不通过婚姻也可以解决。 甚至有女明星通过冷冻卵子给自己更多选择的空间,女性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经济独立后,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很好,不婚族的出现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所以现在我们也可以理解,婚姻其实是在保护弱势群体。同理那些自身条件不是很好的人,更希冀通过婚姻来改变自己的现状,当然选择是双向的,如果你又丑穷又挫,没有什么优势,又哪来的自信可以与高富帅结婚呢?大多数人会选择和自己条件相当的人,毕竟两个人努力要比一个人轻松,所以即使是在现代社会,婚姻的存在主要还是为了满足生存,经济基础总是可以决定很多事情。

周冲有一篇文章说得特别好,“离婚是富人的专利,结婚是穷人的义务”。 现在的小姑娘也变得聪明起来,不再一味相信学得好不如嫁得好,而是更希望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努力才是王道。

家庭是国家的最基本单位,统治阶层制定婚姻法说白了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证生产力最大化,保证每个人的经济权益,他们才不会有功夫搭理你的小情小爱。

所以姑娘,你首先要清楚婚姻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神圣,那一纸婚约本质上只是一个经济契约,它也许可以通过法律保障你的财产权益,但并不能给你所谓的安全感,幸福感。

你一定要分清婚姻和爱情根本是两码事。谈恋爱,你会找一个你喜欢或者你爱的人;但是结婚,最终揭你婚纱的那个人却不是一定是你最爱的。谈恋爱,你可以尽情地享受甜蜜的二人世界;结婚了,你却不得不面对孩子和对方一大家子的人和事;谈恋爱,你若是不爱了不喜欢了,可以轻松的说出分手;结婚了之后,即使没有爱,大多数人还是会因为各种原因生活在一起,离婚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承受的;恋爱是一颗少女的心,充满了梦幻和色彩;婚姻是一颗女人的心,充满了柴米油盐和生活琐事。

你也许会问,难道结婚了就一定不幸福吗? 不然,婚后,依旧有自己的事业,保持完美身材,天天被老公宠爱的人大有人在,但是谁知道幸运会降到谁头上。经营婚姻可没有谈恋爱那么简单浪漫?

你不妨这么想一想?结婚后,你是否有勇气面对老公的喜新厌旧,和小三斗智斗勇?你是否可以搞定一个吹毛求疵的婆婆和小姑?你是否有能力抚养一个熊孩子,可以暂且不在乎自己的身材和事业?甚至在与老公同床异梦,生活不快乐后,你是否有胆不在乎别人的风言风语,勇敢的选择离婚?

当然我说的这些都只是可能,只是大多数人经历婚姻后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大概还有很多是我这个未婚人士不知道的。如果你足够幸运,比如你老公很专一,你也不需要和婆婆生活在一起,那么你至少可以省掉了一小半的烦恼。如果所有的可能都存在,你还依然坚定的选择结婚,想要给他生猴子,那我一定会祝福你过得幸福,无论何时,幸福都是需要去争取的,而你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呢?

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瞧女人,你不知道她们有时是多么的坚韧和倔强,你也永远不知道她的小身板后会爆发多大的力量,爱情面前是这样,婚姻面前也是。纵使前面万丈深渊,也会执迷不悔地走下去,正如王菲的那首《执迷不悔》里唱到的。

                         这一次我执著面对

                         任性地沉醉 我并不在乎

                         是错还是对

                         就算是深陷 我不顾一切

                          就算是执迷

                          我也执迷不悔

                                                                                                 ——--王菲 《执迷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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