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了一篇文章,《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里面说到我有一个借贷纠纷的案子,判决书已经下来了,被告失联,接下来我就该申请对他强制执行了。但是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强制执行呢?我就去查。
“查询的结果是,一审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从判决书下来的第二天算起,至少要25天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先是有一个属于被告的 15天上诉期,如果在这15天上诉期内,被告没有上诉,一审民事判决书才会生效。
一审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主动履行期。这个主动履行期的期限,以判决书上写的为准,判决书上写是多少天就是多少天。
我的判决书上写的就是10天。
如果在10天的主动履行期内,被告没有主动还款,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的情况适用于一审判决书,如果这个判决书是二审的判决书,那被告就没有15天的上诉期,只需要等被告10天的主动履行期过后,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以上黑体字是我上次查询的结果,但是我搞错了一点:15天的上诉期应该是从判决书下达当天开始算起,而不是从判决书下达的第二天算起。在这里纠正一下。
同时,10天履行期,则是从法律文书生效的当天,即15天上诉期结束的第二天开始算起。
我的判决书是2025年7月7日下达的,所以被告的15天上诉期是从2025年7月7日到2025年7月21日,10天履行期是2025年7月22日到7月31日。我算错了一天,以为履行期是到2025年8月1日,所以我是昨天(8月2日)才申请强制执行的。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也可以线上申请。 我是线上申请的。
下面分享一下线上申请怎么操作。
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进入小程序之后,点击小程序首页中间位置的“我要立案”,选择“执行立案”,再点击“申请立案执行”,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判决案件的法院所在的省市,最后确定具体法院,点击“下一步”。
然后,弹出的页面会出现“选择要素式立案”和“不选择要素式立案”的选项,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先是选择的“选择要素式立案”。后来查了下,好像要素式立案更好一些。但我提交的立案申请书的格式应该是传统的立案申请书,并不是要素式的,所以后来我就又选择了“不选择要素式立案”选项,重新申请了一次。反正,等到时候工作人员审查就好了。
下一个页面是告知书,点击下方的“同意并填写立案信息”。
下一个页面,是提交材料页面。在这里,可以把执行立案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举证书及其他材料(应该是被告的财产信息,这个地方,我提交的是被告的微信号、支付宝账号、银行卡号)、送达地址确认书、收款账户确认书等提交上去,根据页面添加就可以了。然后点“下一步”。
下一个页面,是申请信息,依次根据选项填写就可以了。其中“是否关联原案号”,我先是选择的“是”,但是在下方的“原审案号”中,填写案号之后,根本就搜索不到我的案件。
于是我又选择了“否”,再在下方的“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栏”填写法院名称,在“执行依据文号”栏填写案号,至于再下方的“执行依据主文”,我本想把判决书复制过去,但是判决书太长了,根本就没办法一次性复制,干脆填的是“以提交的判决书为准”。然后点击“提交”。
再下一个页面,是诉讼参与人信息页面。这个页面弹出之后,会出现好几条莫名其妙的“待补全”的诉讼参与人信息,大概是系统的bug,不用管它,点击左侧的圆圈,全部删除掉。
然后点击“添加诉讼参与人”。分别添加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手机号,保存,然后点“提交”。
如此,强制执行线上申请就完成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线上审查了,不知道会不会让我再补交什么材料,这个到时候再分享。
然后再分享一张“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保存,以备使用。
顺便强调一下,强制执行申请书中,申请金额是一定要写的。像资金占用费、迟延旅行利息这种,是计算至款项返还之日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的,在计算金额的时候,要确定暂时计算时间。
如资金占用费,我是暂时计算到2025年8月2日的,同时申明“计算至款项返还之日”。
而另外一个,迟延履行利息,是从被告的10天履行期结束之后开始算起的,现在还没有产生,也就是还没有。怎么算呢?我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
“迟延履行利息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义务的惩罚性、补偿性费用,属于你依法可主张的权益。若主动放弃或“暂时不计”,后续想再主张会因程序闭环(执行依据已确定内容 ),很难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回,相当于直接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保障,还可能让被执行人因无额外成本约束,更消极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自[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起截至款项实际返还之日 )。
不好确定金额,可以这个替代。”
以上是律师给我的答复,对于迟延履行利息,可以申明“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自[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起截至款项实际返还之日 )。” 但不能写暂时不计。
对于强制执行申请,我能分享的就这么多了,后续有新情况再分享。
虽然我明知道被告是失信人,但我也知道他还在继续行骗,而他自己是黑户,行骗过程中,开公司、办贷款,都是用别人的名义。往往是把别人拖下水之后,他自己卷款路,把别人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他是专骗女人的渣男,我听目前唯一能联系上他的一个同事说,他又吸附上了一个女的。
哪怕单单为了在他的个人信息上多加两条强制执行,我也该继续下去。他现在是湖北省黄梅县强制执行的老赖,目前只有一条被执行信息,但是他实际欠的外债一大把。尽管他可以巧舌如簧,但如果被执行的信息多了,别人就会起疑,他骗别人就没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