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本身就是对人生的体验,读书是一件私密事,全世界书虫的怪癖,竟契合度相当高。自己也如安妮那般,书架、书柜和家中的角落也都堆满了书,一不留神就会造成图书坍塌的大事件。
书虫的小癖好,在我身上也可以找到相似之处:
安妮说:只要有人问我一句“最近读了什么好书”,我的脑子便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这种情形也经常在自己身上发生,尤其当好友要推荐书的时候,我就连前一天晚上读的书名都忘记的一干二净,仿佛自己只是一个读书摆拍的人,强装文艺女青年。
她所读的书都是大多都是法国原产的书,但阅读面略窄,陈列的一些书名和作者我都直接略掉,毕竟年代和国籍的差异还是蛮大的,并不影响阅读时的乐趣。
我也很喜欢带着书旅行,行走到每一个城市,只要时间富裕且条件允许,都会去当地的书店逛逛,买上一本书。喜欢自己的书有着陌生城市的痕迹,即使是在网上书店或者本地书店都可以轻而易举买到的,但因为旅行的心情和期待,这本书在心中从此变得与众不同。
书页不舍得折角,轻拿轻放,并且买了防 尘袋,看完一本就先封存放在书架上,不清楚的人总会以为只是买书成癖却不曾拜读过。同样不喜欢在书中做批注,所以手边经常放着一个笔记本或者几页纸,也可直接用白纸做为书签,如果读书的姿势或情境无法直接在纸上书写,那就索性记下页数,等到得空就可以在笔记本上摘抄、直接抒发感想。
我确实很喜欢到好友家去,先去看看她有什么书,但又担心别人来找我借书,这是一个很矛盾的心态,既喜欢献宝般的向大家展示我的存书和读书心得,又怕别人拿走我的藏书后有借无还。即使经过一段时间,还了回来,我也会觉得这本书沾染了别的气味儿而不喜欢,又或者书页、封皮中有丝毫破损,黑手印、油渍,也是我无法接受的。我宁愿去买一本新书,但新书又没有我原先读过的痕迹,真是纠结的很,书何其无辜。这真是债主的光环与悲哀。
舍不得扔书,即使是一些唐突买下,痛苦的拜读完一遍,便扔在书柜最里端,决定再也不会耽误时间读一遍的那类书,在收拾整理的时候,也会内心极度煎熬,在扔与不扔的天平中踌躇良久。面对读不下去的书,有的时候也会硬读进去,就像去吃难嚼的牦牛肉,嚼烂咽下后也会觉得精疲力尽,无力顾忌其他。自从崇尚断舍离之后,仿佛一切不必须的东西都可以狠心舍弃,就是在扔书本这一方面,依然极度无能。
“话说回来,我们用一辈子的时间都读不完 我们热爱的作家,又何必去理会那些讨人嫌的呢?”
我也很喜欢买书送人,送了三次并没有得到自己期待的结果,后来慢慢明白,即使是每天和你读一样的书目的伙伴,因为经历不同,也会有不同的感触和偏好,送出去书的那刻,就不要期待会得到热切的回应。
书的气味有好有坏,用纸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很影响读者的感官。同样不喜欢书腰和书封有着过于华丽的描写,更喜欢平淡、低调、简洁的简介,反而会深入人心。
“每本书的遭遇都是无数因果的聚散勾连:读者与作者在某个国度偶然相遇了,他周围的环境,拿在手里那本书的大小和设计,打开书本时的心情,那是的季节,读书的地点......太多了,每个细节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缘,没有一个是无关紧要的。”
安妮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太太,“你要是背叛我,我就放把火烧了你的书”,好可爱的威胁,好可爱的伴侣。
“书有两个生命,它们讲述自己的故事,也见证了我的生活。”
一个爱书的人,现今的状态如果是“糟糕,连书都读不下去了”,那恐怕真的是大事不好了。
愿永远做一个惜书、爱书之人,读书过程有思考,不要成为一个活书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