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召力来自于对受众本能脑、情感脑以及逻辑脑的吸引,且三者缺一不可。
赢得本能脑就是抓住受众的直觉,要让自己的外在行为给人值得信任的印象,如果别人都不愿意听下去,再提感召就不切实际了。多用比喻是说要让抽象的东西具象化,让受众更易理解。
赢得情感脑就是用感性获得与观众的共鸣。将一条条观点从喜闻乐见的小故事中提炼出来更容易让人接受;将重要的观点用反复的方式进行强调,一层一层刻在受众的脑海里。听过马丁路德金的演讲录音,最后那一段连续的「I have a dream」听得真叫一个热血沸腾,煽动力极强。
原以为赢得逻辑脑应该会说所讲的内容要合乎逻辑,没想到给出的要点是成三法则,因为“成三”会给受众一种似乎很有逻辑的感觉,听上去这更像是与感性有关的一条建议。也许原书中会有更多合乎理性的建议,但内容组却只将这一条选了出来。
反观我们自己在拿到一个演讲题目的时候 ,一定会首先给出几个逻辑上站得住脚的要点,并将主要的精力放在这一方面,而更重要的赢得受众的感性和直觉部分却想得很少。就好像写晨读感悟,我自己写的感悟更多的是像与自己对话,所以只是把想到的点说明白,但是这样的文章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而每天的优秀都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抓住读者的眼球,吸引读者的共鸣的,他们在直觉和情感方面所花费的时间和心思比只与自己对话所花费的多得多。
所以内容组在这里更强调抓住本能和情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这恰恰是我们更薄弱、更需要提升的方面。
PS:本文仍是一篇跟自己讲道理的感悟。
参考书目:《感召力》[英]西蒙·兰卡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