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泄露他人离婚信息是否触犯了刑法?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人们享受到了获取和分享各种信息的便利。然而,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人们的隐私逐渐失去了保障,离婚信息的泄露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如果有人随意泄露他人的离婚信息,是否触犯了刑法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是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记录方式为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

  而离婚信息是典型的不为外人所知的个人私密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泄露自然人离婚信息是明显且严重的侵犯隐私权行为。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私生活安全利益,是自然人能够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不受他人侵扰的具体人格权。侵害侵犯隐私权包含了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隐私权作为体现人格尊严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能越过法律底线。

  侵犯隐私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后果严重的,会涉及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二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依法从重处罚。三是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法处罚。单位犯这三种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如有违法所得,将予以没收。单位有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有违法所得,将予以没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随意泄露他人离婚信息的行为不仅违反刑法,还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而泄露他人离婚信息无疑是对他人权益的一种侵犯。冠领律师提醒大家,如遇到类似情况,受害者或其他公民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举报,公安机关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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