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自2012年5月施行以来,起到明显震慑效果,从源头上减少了交通肇事的几率。而在此之前,每年有近十万人被车祸夺去生命,其中有百分之六十是由于醉驾引起的。
由此,我常常联想到学生的教育管理,学生一旦出现群欧,霸凌等现象,学校首当其冲成为争议焦点,但是教育并非万能,有时候甚至苍白无力。例如当学生身上有一些不良苗头,顶撞老师不服从管理,抽烟喝酒,打架等行为,老师除了批评教育,约谈家长,让家长加强教育之外,似乎没有别的好办法,如果停课反省,有些家长可能都认为小题大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到父母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欧等不良行为,却没有规定如有这种行为,其本人应受到哪些惩诫,只是依然要求父母老师加强教育,并且明确规定的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管制刀具以及出入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似乎打击力度也不到位,给未成年人构成不良社会环境。
再加上社会舆论总是一边倒,学校及老师要先考虑自保,其结果就是:一些学生越来越没有敬畏之心,更不知遵规守纪,小错终成大患。
真希望学校能有一些明确的惩诫手段做为抓手,如同醉驾入刑,小惩大诫,在偷针时就给予严厉处罚,以避免偷金的可能。
教育与管理,缺一不可。但是管理的边界,手段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