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4 刘平
第三章103页,残酷与幽默一文中举例三只小猪故事的不同结局,以及作者的论点,让我很有共鸣。
现如今基于教育的原因,不只是童话故事,包括电视剧的结局,小说的结局都强调要大团圆,要不出现敏感的字眼,当然有些地方这样做是合适的,比如太过血腥太过色情的东西。但是“坏人”一开始那么恶毒,做的事情极其残忍,对社会与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之后,竟因为有悔意就被原谅,就减轻甚至避开了她们理应承担的后果与惩罚,是否太过草率。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故事还是剧情,生活中基本都能找到类似的原型,孩子和观看的人多少都会受其影响。当然幼儿的节目及故事,我们可以接受“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是如果所有问题都能的到原谅,这多少也会给孩子“什么都可以尝试”的暗示。毕竟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有些错也是绝对不能犯。比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大车火车中胡乱穿行结果就应该被撞死,而不是被警察叔叔救下,然后再教育。我儿子就曾甩开我的手过马路,被我抓回教育,回我一句“还有警察叔叔会救我呀!”同理,成人以及青少年看多了“团员”大结局,看多了“改了就是好同志”,也会给自己一个暗示“我就做一次错事,就这一次”。往往好多就这一次,做完就会改,变成了再做一次,和多做几次的罪魁祸首。
三只小猪的三种不同的版本,不同的故事结局,第一种,小猪和大野狼成为好朋友,大团圆结局。我只想说当一个人给你造成很小的伤害,“不打不相识”我接受这个结局。如果是毁天灭地的伤害呢?甚至是吃掉你两个兄弟,你还能和它做朋友,这得要何种的气量,反正我做不到。第二种,大野狼被烫伤后落荒而逃。这个结果是想让孩子别那么残忍,善待他人。当然想法是好的,但是面对一个有野性的大野狼,这让我想到“农夫与蛇”的故事,结局如何想必大家都知道,不是所有的善良都应该得到支持的。第三种,大野狼死了。这个结果是松居直老师乐见的,也认为对的结果。不用问,我也是赞同的,不为别的,就为告诉孩子,人你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但相应的后果,也必须承担。至于善良,至于怜悯是他正确理智的做人,爱自己爱生活的生命旅途中自然而然就能体会的,不需要告诉并强行植入“人要有善心,有怜悯心,不要那么残忍”。
我们需要的,是用第三种故事版本中那样:用诙谐幽默的方法讲述,两只小猪相继被吃掉后,第三只小猪和大野狼斗智,当大野狼从烟囱里滑下来时,小猪赶紧打开早已烧开水的锅盖,把大野狼咕嘟咕嘟的煮了,当晚饭吃。
也就是说,大野狼不单是“死了”,而且出乎意料的被小猪咕嘟咕嘟的变成美味的“野狼大餐”既是大野狼吃猪承受的结果,也是第三只小猪之前用心建房,努力学习的结果。这章书里也提到几乎每个看到这个版本故事的大人和孩子,都开怀大笑,并没有悲伤和厌恶的表情。毕竟,图画书首先是让孩子开心的东西,不是用来教育的工具。开心的眼下,是将来经过生活的历练而体会到故事里的道理。并不需要,为了教育而把本有的经典与看点改的索然无味。
我们是埋下种子,静待花开不是吗?为何要以什么样的花为结果,而去加以修饰和改变种子原来的样子呢?你种下的是什么种子,难道真的会因为你的“用心呵护”而改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