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是可以不断堆积的,而包的意义,是你出门在外时,为自己选择的有限的生活。
那时的沈从文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人,也尚未执笔从文。
他同乡说:“军队开过四川,要一个文件收发员,能得九块钱一个月,你去不去?”
九块钱在当时不算小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一直都很想去看看巫峡,他曾被朋友安利过巫峡,说起巫峡那是又高大又险峻,让具有冒险家精神的沈从文听得神往倾心,恨不能直接飞过去!
于是,三天后他就前往任职了。
沈从文是个洒脱人,他把一整床棉被都送了人,只背上个小小的包袱就上路了。
他的小小包袱里有些什么呢?
旧棉袄 * 1
旧夹袄 * 1
手巾 * 1
夹袴 * 1
丝袜子 * 1(价值 ¥1.2)
青毛细呢的响皮底鞋子 * 1
白大布单衣袴 * 1
《云麾碑》 * 1(价值 ¥6)
《圣教序》 * 1(价值 ¥5)
《兰亭序》 * 1(价值 ¥2)
《虞世南夫子庙堂碑》 * 1(价值 ¥ 5)
《李义山诗集》 * 1
自由天竹筷子 * 1
牙刷 * 1
搪瓷碗儿 * 1
这些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每个人包里的东西都有那么几件投射着自己性格喜好等各方面,比如带着Kindle的大概是爱书之人、带着充电宝的通常手机不离手、带了保温杯的可能胃不好……
而沈从文包里的东西再简单不过了。
张充和曾评价她的三姐夫“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赤子其人。
就像他的小小包袱。15岁的沈从文兜兜转转,孑然一身,唯对写字的热爱是一目了然的。
沈从文最早的工作是月薪四块钱的司书,他把那一点微薄的薪水慎重地攒起来,忍辱负重地藏到袜筒里,也有时是鞋底,他的汗衣只有一件,洗了穿穿了洗,就是不买第二件,这么费劲地省钱是为了什么呢?
原来,五个月内总共20块钱的薪水,他居然花了整整十七块钱买字帖,其中也有后来他带上路的《云麾碑》、《圣教序》、《兰亭序》和《虞世南夫子庙堂碑》。
主任常说:“老弟,你字真龙飞凤舞,这公文你不写谁也就写不了!”
好字不是白白就有的,沈从文常常当着众人已熄灯上床时,在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下练字,他耐着性子誊录一角公文或一分报告,选用的是《曹娥碑》字体。就是每天练字练出来的耐心,使得后来开始写作的沈从文能够在桌边一坐下来就是八个钟头,写得忘乎所以,不知疲倦为何物。
他那时觉得世界上最使人敬仰的人是王羲之。他曾在房间视线所及的每个角落都贴上了小字条,上面写着:“胜过钟王,压倒曾李”。因为那时他知道以书法出名的,过世的有钟王二人,活着的却有曾农髯和李梅庵。沈从文以为在书法上只要赶过了他们,就可以独霸一世了。
也实在热血得可爱。
无论是喜欢写字,还是写文章,又或是爬上一座山,傍近一条河,沈从文从未变过。他真正喜欢的,从来都是抛却世间浊物,去体验、记录世界万物之美,对此,他极有灵性。
带着那个小包袱的旅行一共走了六天,那段路对他的人生意义颇大。他随伙伴先从湖南边境的茶峒到贵州边境的松桃,又到四川边境的秀山。一路上过了些用木头编成的渡筏,那些渡筏的印象十年后仍在他记忆中,后来,他就是靠着从年少这段旅途的记忆写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