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回前半部内容,没有写到回目诗文里,我这里自创了两句回目诗文。
应伯爵给西门庆建议一个政府采购的生意,西门庆一是因为自己已经做了官;二是知道这里面水很深,是非很多,不太好介入其中。应伯爵就建议西门庆只出启动资金,不参与管理和经营,月厘五分。西门庆答应了,但是要求对方做生意不能打着西门庆的旗号,怕影响不好。
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2024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为3.45%。四倍就是13.8%。西门庆这次借贷月厘5分,也就是5%,年利率就是60%,法律界定为很高的高利贷了。
曾经法律保护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禁止36%以上的民间借贷利息,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利息,为自然债务,法律不予干涉。即如果债务人在偿还了本金及24%的利息以后,如果此前约定的超过24%未及36%的利息债务,债权人如果诉请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法院不予支持;同样如果债务人已经偿还了超过24%不及36%的利息,诉请法院判决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法院也不予支持。
此裁决标准,被《民法典》修改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国家有关规定即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也就是说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行以后,可以预见民间借贷会有很大变化;
1、民间借贷公司的盈利空间被大大压缩,民间借贷公司可能会大量关闭;
2、没有了24%—36%的自然债务,之前出现的债务管理公司,也就是讨债公司,近似黑社会的组织,业务范围也被大大剪除;
3、计算标准精微,且每月都会重新报价,法官和律师上法庭都要带上计算器,以前脱了鞋,面对面手指掰脚指的笨办法,已经没有办法办案了。
2019年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2019年10月21日开始,非法放贷根据相关条件可以以非法经营罪入罪了。
西门庆和应伯爵都是十兄弟之一,该非法经营罪也可以算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之中,只是在量刑的时候,西门庆和应伯爵各自算账,其他兄弟没有参与,不予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