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了本书的第四章和第五章后,感受到了阿富汗这个国家深深的阶级观念。
两个富家少爷酒驾导致一对夫妇死亡,所谓德高望重的法官判了一年兵役(最后还被走关系免除),大家还说判的合理,甚至有人觉得过重。这对夫妇的孩子阿里成为了法官家的仆人,阿里有一个儿子,那就是哈桑。
在阿米尔的童年里,他是和哈桑一起渡过的。他会给哈桑念诗歌和故事,有时候还念谜语。但因为哈桑猜谜语的水平比阿米尔高,他就再也不念这些东西。而对于哈桑不懂的字眼,他会用很讽刺的话语来嘲笑他的无知。由此可见,懦弱的阿米尔是想通过念书来炫耀自己,这一点让我对他提不起好感。
在一次念书的过程中,阿米尔发现了自己的天赋:编故事。他的故事得到了朋友拉辛汗和仆人哈桑的赞美,不过,被阿米尔认为目不识丁的哈桑却提出很宝贵的意见,让阿米尔学到了写作陷阱之一:情节破绽。有趣的是,阿米尔这样想到:他懂得什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批评我?
地位尊贵的阿米尔,卑贱低微的哈桑,虽然他们从小玩到大,但阿米尔从来没有认为他与哈桑是朋友。就像他的爸爸可以笑着揽住阿里,却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朋友一样。在这样封建的阶级制度下,主人和仆人怎么可能是朋友呢。
当阿米尔和哈桑遇到恶人阿塞夫,阿米尔是用颤抖的声音请求阿塞夫放他们走,而哈桑则是隐藏自己的害怕,拿起弹弓逼走了阿塞夫。阿米尔的胆小懦弱和哈桑在这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第五章的最后部分,阿米尔的爸爸送给哈桑的礼物是:找一个医生帮他整容,以治好兔唇。但当伤口变成淡淡的伤痕时,哈桑便不再微笑了。这不是和现在的明星一样,整容之后脸部就会很不自然。虽然现在的我对这样的事情不会少见多怪,但出现在这部书里,在十九世纪的七十年代里,还是让我有点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