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真实、细腻,朱自清的散文为何是现代散文的标杆?

朱自清(1898—1948年),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他是现代新文化运动中所产生的第一代成绩卓著的文学家,是紧随冰心之后崛起的标志性的散文作家。

在当代中国,“朱自清”这个名字,已经成为散文、美文的代名词了。但若想真正了解其对现代文学的贡献,还是要从其所处的时代着眼。

一、新文化运动之后,散文跌落神坛

今天,当我们说起文学体裁的时候,一般都是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四大类。就其重要性来说,小说无疑稳坐第一把交椅。说谁是一个作家,有没有小说——而且是长篇小说——往往是第一位的标准。王朔就曾说过:“作家这个称呼,我一直认为必须写小说才配这么自称。”(《我看鲁迅》)如果一个人主要写散文,似乎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总是缺了点什么。比方说写散文成名的刘亮程先生,就一定要去写几本小说才行。

这种现象,其实是新文化运动以来才有的。搁在古代,两者的地位恰恰是反过来的。曹丕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典论·论文》)写散文的才是一等一的文学家。比如韩愈,号称“文起八代之衰”,全靠一篇篇散文写出来的。我们打开一个古代文人的集子,不是散文(而且是文言文),就是诗歌。写小说、写戏剧?丢不起那个人!所以,至今我们也搞不清楚,写下《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究竟是哪位大牛的笔名!《红楼梦》一开始也是匿名发表的。在古代,写小说是文人不务正业,摆不到台面上来。

五四运动以后,胡适等人提倡白话文运动和文学革命,一方面鼓吹小说,认为小说才是文学最重要的文体,另一方面提倡以白话写文章。在重写文学史的时候,他们按照西方文学观念,把散文当做诗歌、小说、戏剧以外无限广阔因而也难以定义的文学领域,就有了四大文体之说。陈平原先生在论及五四之后散文发展时曾说:

“昔日‘文坛霸主’,如今沦落为‘叨陪末座’。千百年来中国的读书人立言载道、博取功名、祈求不朽的‘文章’,经过这么一番功能限定及价值重估后,几乎已是脱胎换骨。”

这样一来,散文在中国文坛盘踞了几千年的“王者”地位,就一下子跌落下来。普通读者认为,写小说的才是作家,散文算个啥嘞?那些以写古文为主业的传统文人认为,白话写散文,如何写出真正的“美文”呢?

不仅普通读者眼里白话散文要矮人一截,就朱自清也在其第一本散文集《背影》的序中说:“它(散文)不能算作纯艺术品,与诗、小说、戏剧,有高下之分。”

如果任由这种趋势发展下去,散文在文学世界中的地位将岌岌可危。幸好,有了朱自清。

二、朱自清为白话散文提供了新的标杆

朱自清的散文创作种类很广,既有叙事性、抒情性散文,也有写自然景物、借景抒情的小品文,还有以抨击黑暗现实为主题的政论散文。此外他还贡献出一批游记和学术小品文。总的来说,朱自清散文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真实。作家的生活是透明的,在朱自清散文里这一点尤其突出。他的散文多取材于自己的生活,读完他的散文,也就大致了解了他的人生。这倒是给他的传记作者省下不少力气。

以自己的生活来写文章,与他的文艺观密切相关。他曾写过一篇论文,叫《文艺的真实性》,以真实为标准,将文艺创作分为数等,认为“自叙性质的作品,比较的最真实,是第一等”,原因是一个人知道自已,总比知道别人多些,叙述自己的经验,总容易切实而详密些。他认为,“近代文学里,自叙传性质的作品一日一日的兴盛,主观的倾向一日一日的浓厚,法郎士甚至说,一切文艺都是些自叙传。这些大约就因为力求逼近真实的缘故。”

所以,他的创作基本上是围绕着他的生活展开的,他把这称为艺术的“求诚之心”。他呼吁:“我们要有真实而自由的生活,要有真实而自由的文艺。”正是这种文学见解,决定了他“求真”的创作倾向和基调。

二是真情。求真,不仅求事实的真,也要求感情的真。有了真感情,无需华丽辞藻,散文也可以写得精彩无比。

以真情打动人是朱自清散文的另一个突出特点。他的经典名篇《背影》,以朴实无华的文字,记述家庭变故后父亲到车站送别远行儿子的场景。如果以绘画作比,这篇文章的风格差不多就是白描,没有任何铺陈文采。但文章一出,一纸风行,广受好评,为什么?叶圣陶说,这篇文章“做到了文质并茂,全凭真感受真性情取胜。”(叶圣陶《朱自清新选集序》)批评家李广田指出:

“《背影》一篇,寥寥数十行,不过一千五百言,它之所以能历久传诵而有感人至深的力量,只是凭了他的老实,凭了其中所表达的真情。这种从表面上看起来简单朴素,而实际上却能发出极大的感动力的文章,最可以作为朱先生的代表作品,因为这样的作品,正好代表了作者之为人。”

另一篇《给亡妇》也是如此。这篇文章是缅怀他的前妻武钟谦的,作者仍然用白描式的手法,追述了亡妻在养儿育女、操持家务、家族冷遇以及战争动乱等种种苦难折磨下,终于积劳成疾、一病不起的生命史,再现了一个温柔敦厚、吃苦耐劳、智慧善良的普通妇女形象,在平实而朴素的诉说中,寄托了深切怀念,以及由悲哀回忆勾起的怨、恨、悔交杂的情绪,令人不忍卒读。文章在《东方杂志》发表后,受到广大读者广泛好评,被誉为“至情”人写的“至文”。一位女教师说,每次给学生讲这篇文字,讲到最后,总听到学生间一片唏嘘声,有多少女孩子已暗暗把眼睛揉得通红了。

三是细腻。如果说在记人散文中,朱自清采用的是白描手法的话,在写景的散文中,所用的就是工笔画技法了。

朱自清写散文遵循现实主义法则,强调对客观事物进行仔细观察、深入体味。他认为“所知愈多,所接愈广”,主张“要将‘自己’散在天下,渗入事事物物之中看它的大小方圆,看它的轻重疏密,这才可以剖析毫芒地渐渐地认出‘自己’的真面目”。

这种创作手法的典范,首推《荷塘月色》。他夜游荷塘,细致观察了荷香月色的景致,他又善于比喻,一笔笔地写下来,一篇文采华丽、清秀典雅风格的文章就诞生了。

朱自清强调观察的重要性,他对描写对象观察之认真,达到锱铢必究的地步。《荷塘月色》发表后,有个陈姓读者给他写信,说“蝉子夜晚是不叫的”。朱自清很重视,问了好些人,都说蝉在夜晚是不叫的;又写信去问一个昆虫学家,对方回信抄了一段书给他,说“好容易找到这一段儿”,证明蝉在夜里会叫的。朱自清认为,花费那么大力气才找到那么“一段儿”,可能是一次例外。他继续留心观察,有两回亲耳听到了月夜蝉声,因此这句话还是保留在文章中了。

朱自清具有深厚的古典文学功底,又接受了五四以来中西文化交流的成果,中西结合,创造出能充分体现汉字之美韵、具有民族特性的白话散文,以极高的艺术成就,为白话美文提供了体制与风格的标杆。李广田先生指出:

“在当时的作家中,有的从旧垒中来,往往有陈腐气;有的从外国来,往往有太多的洋气,尤其西欧世纪末的颓废气息。朱先生则不然,他的作品一开始就建立了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朱自清选集·序》)

三、认清优势,专攻散文,终成一代宗师

一种文体地位的确立,最终是要靠这种文体的作品来说话的。朱自清登上文坛的时代,正是一个白话散文需要精品来证明自己价值的时代。

1916年,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学预科。他上学期间,正赶上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他积极投身新文学创作,起初写新体诗,以清新明快的诗作在诗坛上崭露头角。1919年2月出版了他的处女作诗集《睡吧,小小的人》。1921年,他参加了中国文学史上很重要的一个文学团体——文学研究会,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文学研究会8位诗人的合集《雪朝》第一集,内收朱自清的诗作19首。1923年朱自清发表了近300行的抒情长诗《毁灭》,引起很大反响。1924年,他出版了诗和散文集《踪迹》。

他还参与发起了新文学史上第一个诗歌团体“中国新诗社”和创办第一个诗歌杂志《诗》月刊等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他支持由青年学生组成的湖畔诗社及晨光文学社的活动,为开拓中国新诗的道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不过,《毁灭》算是他作为诗人的最高水平了,此后他基本不再写诗,专攻散文。为什么放弃诗歌专攻散文呢?在他的第一本散文集《背影》的《序》中,他进行了自我分析:

“我是大时代中一名小卒,是个平凡不过的人。才力的单薄是不用说的,所以一向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我写过诗,写过小说,写过散文。25岁以前,喜欢写诗,近几年诗情枯竭,搁笔已久。”

“我觉得小说非常地难写;不用说长篇,就是短篇,那种经济的,严密的结构,我一辈子也学不来!我不知道怎样处置我的材料,使它们各得其所。至于戏剧,我更是始终不敢染指。我所写的大抵还是散文多。……我意在表现自己,尽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见,是在读者。”

在年轻时就找到自己的擅长和使命的人是幸运的。朱自清对自己的才能与倾向非常清楚,因而在25岁时,他放弃了诗歌和小说。1928年,他的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1934年,出版《欧游杂记》和《伦敦杂记》;1936年,出版散文集《你我》。

朱自清多年耕耘散文,终成一代宗师。他以脍炙人口的“美文”创作实绩,证明了白话散文同样可以写出文学精品,打破了复古派认为白话不能作“美文”的迷信,从而巩固了散文在四大文体中的地位。正如鲁迅的小说使白话小说立起来,朱自清的散文创作,也使散文作为一种文体立起来了。这是朱自清在文学方面的不朽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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