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普通读者
新一代的父母中,很多人都意识到,阅读是让孩子持续成长的动力,是孩子最应该掌握的一项本领,坊间也涌现出一大批指导阅读的书,《朗读手册》听上去也是想做这样的事。但翻开书之后,你会发现,作者崔利斯所努力的,不是教孩子“如何”阅读,而是想让孩子“渴望”阅读,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书中引用了一句话:“我们教孩子去热爱与渴望,远比我们教孩子去做重要得多。”
不带我打球的爸爸
对于我爸,有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他会打球,却从没带我玩过。
中学时,我迷恋篮球,屋里贴满乔丹的海报。那时候,乔丹是男人的象征,他定义了篮球这项运动的极限,展示了一个男人应有的所有品质。当然,这些我从来没和爹娘聊过,我一直认为,他们对篮球一无所知。他们的表现似乎也印证了我的猜想,我看球赛的时候,他们很少在我身边出现。
高中二年级,暑假,一个早晨,我照例早早出去打球。不知道这天什么鬼开心,竟然让我爸散着步,晃悠着来到我常打球的球场。
球场空荡荡的,只我一个人在场上捡球、投篮。那真是个很诡异的日子,我爸在场边看了一会儿,突然就步入球场了,并表示要扔两个试试。我怀着所有球技高超的儿子睨视“球盲”父亲的心态,把球扔给我爸,等着看他扔出“三不沾”的窘样。
意外!!!
我爸没有任何热身,接连扔进3个三分,很快又展示了自己正手上篮和反手上篮的本领。一切动作都行云流水,标准而潇洒。一边玩,他一边还很谦虚地跟我说: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玩过了。可他分明打得很好!
我想,我爸当时肯定沉浸在几种喜悦之中:1.球技生疏多年,竟然没有彻底丢掉;2.牛刀小试,镇住了桀骜不驯的儿子;3.在球场上,不用阴沉着脸装爸爸的样子。但他一定不知道,那个跑着给他捡球的儿子,那会心里满是阴云,他心里在不断重复一个问题:你明明会打球,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带我玩过?!
这件事困扰我很久,虽然后来我也帮我爸找了很多不带我玩的理由,但事实无法改变:父亲错过了儿子最关键的成长期。球场,原本是最适合父子关系成长的地方。大概从13岁开始,我爸就开始不怎么了解我了。
我一直以为,关于我的成长,这是我爸错过的最终的一段经历,看完《朗读手册》之后,我才恍然发现,其实还有更重要的一段成长经历,我和我爸都错过了。
瞌睡床前,那个“讲故事”的爸爸
上大学前,我知道了,在我爸身上,“带儿子上体育场”这个功能键是坏的;上大学后,我才知道,爸爸这个角色,身上原本还有一个“讲故事”的功能键,我竟然从来没有发现。
老友月亮告诉我,她的整个童年都是听着爸爸的睡前故事入睡的。我看着她没心没肺的样子,把日子过得淡定、从容,觉得很神奇,很想知道爸爸的睡前故事到底会给一个成长中的孩子多少美好,便试着做了一个小范围的调查,并得到一个正相关的结论:凡是从小听着睡前故事长大的孩子,青春期的叛逆劲头会小很多,长大后,会显得更自信、乐观、愿意与人交流。
拿到这个小型调查的结果,我定了定神,自我安慰了一会儿,是的,我又想起了篮球场上惊鸿一瞥的爸爸,也在想,我的睡前故事呢?据说父子关系,是一种微妙、神秘的存在,它属于一种特殊的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
亲子关系中,父亲的身份特殊,他能赋予孩子两个重要的内容:带孩子去运动场,炼成强健的体魄,成就开放的性格;陪孩子读书,养成坚定的内心、对世界无限的好奇,以及内心的热爱。后一点,我觉得尤其重要。
但现实是,越重要的东西,越容易被忽视。《朗读手册》中,作者崔利斯提到一个数据,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在给孩子读书的时间上,父亲只占15%,母亲占76%。于是,在家庭阅读时间里,父亲消失了,他们无暇顾及此事,或者干脆认为阅读这件事,只要识字就自然能学会。我们得承认,马路上大量充斥着这样充满无知勇气的父亲。他们不知道阅读对孩子的一生会有多大的好处,或许他们可能会知道阅读的好处,但绝对不知道不阅读的坏处有多少。他们可能会在一集无聊的电视剧里浪费自己的时间,却实在找不到15分钟时间,和自己的孩子一起读一会儿书。
《朗读手册》里,提供了一个数据和一个小故事。
数据:一项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调查显示:1.父亲经常在家里朗读的孩子,阅读成绩表现突出;2.父亲把阅读当作休闲活动的家庭,孩子更喜欢阅读,他们不但读了更多的书,还会获得更高的阅读分数。
故事:巴默尔是美国亚特兰大的一位圣公会教士,每天早上,他在陪儿子等校车的时候,都会给儿子读一会儿书。不论阴晴,这对父子在路边等车的时候都在读书,一直延续到孩子十几岁。这使父子的感情愈加深厚,也给孩子打下了扎实的语文基础。“一路读来,我读了许多小时候没读过的书,”巴默尔说,“亲自共读的15分钟时间,是我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
我把这组数据混这个这个故事讲给一个朋友,他无所谓的说:“故事说的事情好像不错,但是,这有什么现实的用处呢?”
嗯,有什么用处?这是一个太中国化的提问。虽然极度讨厌回答这样的问题,我还是憋着火想讲清我的想法:你真的看不出来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关于亲子阅读,有两个基本定律:
人类是喜欢享乐的,所有的选择中,先选择有趣的部分;
阅读是积累渐进的一种技能,从识字到会阅读中间,隔着太平洋;
所有动物都有共同的心理:接近或逃避。无论我们把阅读的好处说成什么样子,如果孩子拿起书来,感受到的是无趣、无聊,那么他永远都不会去接近阅读。阅读的愉快是黏合阅读和孩子注意力的胶水,这种阅读的愉悦,只能在父母亲为孩子朗读中一点点积攒。无论在哪里,只要朗读,就是在为阅读做广告,促销的内容,就是阅读的喜悦。而最重要的是,在孩子眼里,这种喜悦不仅仅是阅读带来的,更是身为朗读者的父亲带来的。
读罢《朗读手册》,我慢慢想明白了这个事情。我所懊恼的,其实正是我所希冀的,我希望在阅读或者做其他什么事情的时候,能感受到快乐,也能勾起与家庭有关的快乐回忆。接着朋友们的故事,我也曾无限想象,如果每天晚上我也有15分钟时间能和爸爸在一起,听他讲故事,哪怕是无聊的家庭琐事,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恐怕都是不一样的,因为,不断反省之后我发现,不仅仅是13岁以后,父亲不再了解我真实的想法,从那以后,我也很少愿意去理解他想做的每一件事情。
15分钟那么重要吗
与我的遭遇不同,一个要好的朋友,是听着睡前故事长大的。成年后,我有机会跟他父亲聊天,我问老爷子:“为什么会坚持给孩子讲睡前故事、读书?”他的答案简单地让人难受:“因为我爸爸就给我读书。”那一刻,我想起了鲁迅的阿长和《山海经》、手冢治虫的妈妈和漫画书。
我当中学老师那会,常有年龄、资历、能力、本领都长我很多的家长跑来问我:到底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他们中甚至会有人在我面前放声大哭,伤心的劲,好像他们失去了一个美好的世界。
那时我刚当老师,很多问题,徒有想法,不成理论,还给不出准确的答案和说法,只能讲些套话。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机会回答他们,我其实想说:回到孩子还小的时候,每天花15分钟,跟他独处,给他读一个故事。
15分钟,真的可以做很多事情。
崔利斯在这本书里揭秘:每天朗读15分钟,是美国教育的秘诀。今天,中国人也承认美国的教育是好的,不惜花了大笔的银子,让孩子去美国接受教育。但想想就好笑,他们的孩子去美国之前,很少有人养成阅读的习惯,去美国之后,往往被繁重的阅读任务压垮,什么时候,教育成了只要送到学校里就能完成的事情了。
我们也知道了要让孩子养成阅读的习惯,但我们就是不去想,怎么才能让他们自己“想要”阅读。
于是,回到家里,或者是瞌睡爬上床的台灯前,或者是晚饭后消食的一小会儿,我们用15分钟,给孩子读一个故事,这是很多美好事物的开头。崔利斯在《朗读手册》里深情地讲了句话:除了拥抱,我们能给孩子最有价值的礼物就是——讲一个有趣的故事。
在这15分钟时间里,你们是拥有彼此,可以相拥,可以深情对望。孩子不会去想电视里的卡通人物,你不会想白天单位里的烦琐事情,一个故事,一个爸爸和一个孩子,这15分钟里,有3件重要的事情发生:
亲子之间,因为一个有趣的故事产生了愉快的联系,这种愉快的情绪,同时渗透在阅读和亲子关系中;
家长和孩子同时从书本中学到东西;
故事从文字变成声音,如果是父亲来讲的话,通常意义上家庭权威者的声音变成故事的声音,进入孩子的耳朵里,这样的交流和教育,怎么夸赞都不为过。
一点点积累的愉悦的情绪,一点点书里有趣的知识,一点点流入孩子心里的词汇,这些东西最终会汇聚到一起,变成一个正在长大的孩子生命力积极的力量。
他们在这15分钟里真正熟悉了彼此;用每天的15分钟,积累了足够多的聊天的素材——不要告诉我,有一天,你会和你的孩子无话可说;最功利的,崔利斯在书中不断吆喝的一句话:读得最多的学生,读得最好,成绩最高。这句话,怎么听都像是给中国的家长们准备的。
从2006年开始,《朗读手册》我其实读过很多遍,一本能卖上百万册的阅读、朗读指导手册,绝对不要指望一遍就穷尽它的意思。
它可以是一本实用性极强的阅读指导书,也能不折不扣地化身为一个唠唠叨叨的大叔。
他貌似神秘,左手藏在衣兜里,好像藏了很多糖果,其实,那里是很多有趣的故事,他想用这些故事诱惑每个曾经是男孩的父亲——只要你长大之后,愿意每天给你的孩子读15分钟的故事,他就愿意把衣兜里的糖果,都赠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