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租客电话一直不通,实在没办法,只得按照合同上的身份证地址,找到了他母亲的家。他母亲并没有开门,隔着门说也不知道儿子在哪里,好长时间没见到他了。问她要家里电话,她说,你给我你的电话,等有消息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你。
星期二,打电话给当初的中介,问他房客去妻子的电话,中介说没有租客妻子的电话,只有微信,然后他推送了租客妻子的微信名片。向租客妻子发出好友申请,十几个小时过去了都没通过。
星期三,接到一个陌生女性打电话来,她说有什么事情不要去打扰老人,老人有基础病,你直接打电话给我好了,我是他的朋友,他现在在外地还没有回来。我告诉她,如果星期五之前再没消息,再没有回复,我们就要报案,走司法程序。
自称是租客朋友的那人说,好的,星期五之前肯定联系你。
星期四,租客打电话来说人在外地,星期五一定回来付房租。
星期五,租客打电话叫我星期六到房子里面去拿房租,说要付现金。
好吧,现金就现金,虽然还得去柜员机存卡。
星期六,比约定时间早五分钟赶到了老房子。敲门,按门铃,一点动静都没有。我车里是放有老房子钥匙的,可现在房子既然租出去了,就不能随便开门,直接进屋是不合法的。电话打了N个,还是打不通。
去附近大型超市逛了一个多小时,再回老房子门口等租客。等了几分钟,租客终于来了。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刚刚在外面有事情耽误了。然后说先付一半房租,还有一半房租晚上再付。他说,自称他朋友的那人是他妻子,当时不了解情况,只能说是朋友。之所以这么长时间联系不上,是因为在上海酒驾,进局子呆了两个星期。电话没法打,手机被没收,后来手机又丢了。
不管他说的情况是真是假,没必要去求证,只要他付清房租就行。
带着现金去附近柜员机存卡,柜员机点钞时,发现金额不对,少了。直接拍了柜员机上面跳出来的金额数字,发微信给租客看。发消息的时候,也没抱希望他会认账,因为接他手里钱时并没有当面点清,也没有写收款凭条,没想到他立马回复说,好的,晚上一起付。
晚上十点,租客还没付剩余部分房租。发消息给他,他回复说,你不要催呀,我今天肯定要付给你的,肯定。
已经很晚了,该睡觉休息了,我没有再等租客的消息。
星期日(昨天),晨起时打开手机看到租客昨晚十二点五十分付了房租,严格意义上凌晨零点五十分,而传统意义上又是昨夜,他倒是掐得蛮准的。他补全了缺少的金额,附言说,谢谢。没想到,他这次倒是蛮讲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