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技术驱动的平台型项目可以去考虑长尾的问题,但内容驱动的单一内容项目,必须力争头部,否则会变得毫无意义。
“我很想说,互联网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公平的竞技环境,而长尾区更是绝对的理想之地——这里有无数的细分领域、无数的产品类型、无数的全新选择。但不幸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虽然长尾现象很有意思,但一直以来,绝大部分的营业收入还是出自头部……事实上,互联网可能会带来更大规模的爆款,以及更集中的品牌,当你把所有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依旧喜欢有一位巨星。
(Cynthia:这就叫中心。去中心化是一个伪命题,只可能有无数个中心。对社群如此,商业也如此。)
内容业、娱乐业中头部流量的高价值性
头部力量占了绝对优势。至少在娱乐产业,赢者通吃的市场模式越来越明显。这个和互联网的业态非常像。
长尾理论的幻象便在这里:如果你想挖掘长尾的价值,那么,首先,你自己必须是个大热门。
互联网上的平台,是无法以长尾的状态生存的,它们必须集中化、垄断化、热门化。但在平台上的生态,是可以呈现“长尾”态势的。比如谷歌,在确立了它本身是一个大热门渠道后,它的合作伙伴是长尾化的——基于海量的关键字而纷至沓来的海量广告主,撑起了这家互联网巨头。
但安妮塔在她的书中给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渠道/平台的集中化、垄断化,而是在渠道/平台上运作的内容也在集中化、垄断化。
这个论断似乎在告诉我们:技术驱动的平台型项目可以去考虑长尾的问题,但内容驱动的单一内容项目,必须力争头部,否则会变得毫无意义。
案例:
央视的标王,依靠的是垄断化的渠道,它的广告天价,其实是渠道的价值。papi酱的2200万,她的广告天价,是内容的价值。
笼而统之地说:为一个潜在爆款的IP下重注,高风险、高报酬的计划,是最佳的长期制胜的商业模式。
《九州缥缈录》作者江南说:这两年IP被高估,我觉得优秀的制作团队在被低估……IP只是一个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