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贯彻始终,净化党员队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办法》指出,面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的处置工作要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这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举措,也是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管用招法。

      严格履行程序,用好“教科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法规。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对于不合格党员进行处分,落实落细党章关于处分违纪党员的原则要求,确保处分违纪党员工作沿着正确政治轨道开展,既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又切实可行地解决了实践中普遍反映的疑难问题,做到了于法有据、于事有效。

      全面查核问题,敢啃“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广大党员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查清问题,既要整体分析,又要聚焦重要环节,全面查核问题。应当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处分不合格党员工作始终,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实施党纪处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啃下“硬骨头”,确保处置结果有法可依,经得起历史检验。

      客观处置人员,清除“污染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的纯洁性,清除污染源,保证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坚持权限从严、程序从严,以中央党内法规的形式,监督执纪工作客观,以严明的纪律和客观判断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有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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