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告诉你,优秀的作品都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套路?

市面上关于写作技巧的书籍和课程都很多。但大家是否思考过这些问题:那些畅销书中的写作模式是不是真的适合普通学习者呢?或者某个写作课中推崇的套路手法能否完美应用于大部分的写作类型呢?

从更专业的角度来说,如果有相关的数据来证明这些写作方法的普遍适用性,似乎更能让人信服。但用数据来论证写作这个事,是不是让人听起来觉得匪夷所思呢?可你别不信,有人还真这么做了。《纳博科夫最喜欢的词》一书的作者本·布拉特就是用数据来检测和验证写作规律的探索者。

本·布拉特是美国一位知名的杂志撰稿作家。他对大数据的研究有着极大的兴致,并尝试将这种数据论证的方法应用到其他艺术、文化等领域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比传统的写作探讨模式,这种方式更加创新,并具有趣味性。

本书中本·布拉特通过统计学的角度,借助大数据的概念,将1500部文学作品进行拆解,分析其作品中某些特定词汇的出现频率,某些段落的字数和长短,以及各个小说部分的具体写法等,探究文学背后的隐秘规律,既而找到写作中的奥妙所在,帮助我们提升写作认知。

这场数字与文学相结合的奇妙探索之旅,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发现呢?那些畅销书以及经典的文学作品之中,到底有哪些值得学习的黄金写作法则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第一条,使用简洁朴素的语言

使用直白简洁的语言几乎是写作中的金科玉律。比如,《诗经》中有一首诗叫做《击鼓》,它里面有一句大家都很熟悉的千古名句:“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铿将有力的四个短语,便把的爱情中生死相随的一对恋人描绘得淋漓尽致。

可以说,直白简洁的语言更有力量和节奏感。当然,想要达到这样的语言效果,还有一个准则就是减少修饰性副词的使用,多用动词和形容词。什么是修饰性的副词呢?比如类似“轻柔地”“悠闲地”等用来修饰的词语,它们的过度使用有时反而会显得文章很累赘,破坏了整个语句的节奏感。

这一点,在本·布拉特的大数据研究中也得到了论证。他根据20世纪最佳文学作品的四个榜单,包括美国现代文库、柯恩图书经销商等文库,选取了15位伟大作家的作品,以及这些作者的其它佳作,总共167部小说,进行分析对比。

本·布拉特统计了这些小说里每10000个词中副词的使用量,然后按副词出现的数量多少将各类作品进行排序。然后他从中发现,优秀作品中副词的使用量明显少于其他普通的作品。也就是说,伟大的经典之作中语言的特点是更加的简明朴素。即便是同一个作者撰写了不同的著作,具有更简洁语言风格的作品受欢迎的程度也更高。

比如我们来看一段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的描述:

两条鲨鱼一起紧逼过来,他一看到离他较近的那条张开嘴直咬进那鱼的银色胁腹,就高高举起棍子,重重地打下去,砰的一声打在鲨鱼宽阔的头顶上。棍子落下去,他觉得好象打在坚韧的橡胶上。但他也感觉到坚硬的骨头,他就趁鲨鱼从那鱼身上朝下溜的当儿,再重重地朝它鼻尖上打了一下。

老人与鲨鱼搏击的画面在海明威的文字中徐徐展开,鲨鱼的步步紧逼,老人的强硬回击,看得人惊心动魄。整个段落没有多余的词汇,那些活灵活现的形容词和动词,使用的恰当好处,带给读者身临其境的体验。

可以说一个优秀的写作者不会仅仅局限在用华丽浮夸的修饰性词语在文中堆砌,而是会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索,如何用更加精确的措词,以及简练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念,同时带给读者更美好的享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体现了一个写作者的文字功力,布拉特在书中将它称之为“作者的专注度”。

因此,在写文章时,我们要尤为注意删除那些不必要的冗词,而采用鲜活的形容词和动词,以及简短明快的语言。使之能够带给读者更加更真切的感受,并引起他人的共鸣。

第二条,形成自己的写作风格

一个写作者的文风就如同他的灵魂一样,让人一眼就能辨别出来。并且这种独具魅力的写作风格,更能吸引到同频的读者和赏析之人。

比如,才女张爱玲的作品,语言就显得特别柔情和充满意境。大家看一下这段描写。

梁家那白房子黏黏地融化在白雾里,只看见绿玻璃里晃动着灯光,绿幽幽地,一方一方,像薄荷酒里的冰块。

这种充满意境的美感,让人联想到南方的阴雨天,潮热,湿闷,好像我们的心也被融化了一样。

即便是阅读她的其他作品,也一样能够体会到淡淡的忧伤和延绵的诗意。这种语言的特色,也是读者们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布拉特根据大数据对于优秀作者以及他们的作品的研究,也发现了这一特点所在。他选取了一些畅销书以及经典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50位作者,以及他们所撰写的总共600部作品,作为他的数据库。他根据这些作品,着重分析了每位作家对某些特定词汇的使用频率,并进行记录。

最终他从这些数据中找到了一些规律。比如同样是“the”这个词,每个作家的词频却各不相同,也就是说每一位作家都有自己使用词汇的习惯和偏好。

然后,他再从样本中选取一本书,掩去作家的姓名,同样分析其中某些词汇的使用频率,并与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并反复检测,就不难得出这部作品的作者是谁。即便这位作家换了另外的写作题材,也一样能够辨识出来。

比如他也曾研究过畅销书系列《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的写作风格。当她用笔名罗伯特·加尔布雷恩撰写了其他的侦探小说时,他通过分析和检测,便轻而易举的找到了写文人的真相。因为,从根源上来说,每位作家的写作风格都是一脉相承的。

那么对于普通的写作学习者来说,我们能够通过哪些方法,来形成自己的写作风格呢?

《文心》一书中曾这样写道:

风格存在于作品本身,形成一种风格自有客观的条件。鉴赏一篇文章,如果依着客观的条件去推求,便会见到他的风格的真际。

每个作者的性情,气质,成长的背景,家庭环境的影响,以及用词的习惯,阅读的书籍等都不尽相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涉猎不一样的文体,积累沉淀,形成自己的思想和见解,并逐渐在写作中看见自己的真知灼见。风格的显现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在日积月累的岁月熏陶中隐隐闪光,那是我们自身的映照,是我们身体中不可磨灭的符号。

第三条,独树一帜的开头和充满悬念的结尾

毋庸置疑,令人惊艳的开头是整个作品创作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充满深意和令人难忘的开头,能够吸引读者继续阅读我们的作品。

那么那些精美绝伦的开头都有什么样的特点呢?为此,布拉特也进行了调查。他查阅了8份伟大文学作品的榜单,从中选取了20部至少在4份榜单中出现的作品,并研究其开头的特色。

尽管从字数上来说,这些伟大作品的开头长短不一,但是它们真正的魅力在于具有自己的独创性。正是因为它们充满韵味和哲理,才成为后来者争相模仿的对象。

比如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之作《百年孤独》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种时空的拉长和交错感,令人感慨万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就曾在其作品《檀香刑》中有过类似的借鉴和模仿。

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同样具有时空的交错和历史的沉重感,从一开始就抓住了人们的眼球。

但说实话,一个伟大的开头,可以说相当于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这种打破常规和固有模式的写法,并非那么容易做到。它需要我们不断的练习和思考,以及大量的揣摩和分析,甚至有时还需要一定的灵感加持。

虽然伟大的开头不容易写出来,但我们可以有方法避免陷入俗套的开头中。比如,以天气渲染为开头的写法应该尽量回避。因为这种手法被过度的模仿和滥用,已经变得毫无新意。

最开始采用天气渲染的手法的作者叫做爱德华·鲍沃尔—李敦。1830年,他在自己的小说《保罗·克利福德》中写道:

“这是一个黑暗的暴风雨之夜…”。

本来这也是一个富有创意的开始,但因为这种手法确实更容易掌握,也更普遍适用各种类型的文体,因此在市场上大量泛滥。有一位叫做丹尼尔·斯蒂尔的作家,在她的92部小说中,有42部作品采用了这样的写法。这使得她不得不在后来的创作中改变了这样的写作方式。

当然并不是说用天气暗喻的开头不能再用了,而是说我们在撰写开头的时候,要尽量避免陈词滥调的写作手法。尽可能的多花一些心思,让我们的文章开头看起来别具一格,从而吊起读者的好奇心和探索欲,使其欲罢不能。

另外,再说一说结尾的问题。在书中,布拉特也同样对各位知名作家在不同作品中结尾的方式进行了对比观察。他发现大部分的畅销书采用了留有悬念的写作方式。

什么是留有悬念的写作方式呢?它大概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具有“明显的悬念符号”。比如富兰克林·迪克森的小说《哈迪男孩》中是这样结尾的:

一点也没有预兆,陷阱的门砰地关上,从外面锁上了!

这个让人充满想法的结尾意味深长,即便合上书也会让我们浮想联翩,不断思索到底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另一种是以每段一句话的方式呈现。这种方式在畅销书中使用更为普遍。比如柯斯林的《饥饿游戏》一书中每一章的最后一段,有高达62%的段落采用一句话的形式。

举个例子:

他的鲜血溅在地砖上。

就在爆炸开始的一瞬间,我看见一颗星星。

这样的语言简短刚强,充满了冲击力,带给人们直沁肺腑的震撼感。

尽管,这样的结尾方式在畅销书中更为流行,而在传统的严谨文学中使用较少,但不可否认,采用了这种结尾方式的书籍更易受到人们的喜爱和追捧。

也就是说充满悬念的结尾更能吊足人们的胃口,谁不喜欢意犹未尽、险象叠生的故事情节呢?

当然,数据的归纳和总结给我们带来了更具普遍性的写作指导意见。但方法只是一部分,真正想要写出好的作品,还需要我们用心、用情,在细节上不断打磨,勇于创新,打破常规,用坚持不懈的恒心,一如既往的努力。相信有朝一日,我们也能离那些文人大师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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