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校就营养餐账目资料在省教育厅审计前的自查整理中,发现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学校用餐学生49人,陪餐领导1人必须自费陪餐。49名学生的食材用学生营养餐专项经费报账,1位领导的自付款直接打给供货商的。按“规定”,报账报表要和进出库台账相吻合,这没毛病。但是,如果49位学生和1位陪餐领导的食材进出库台账合在一起,就和报账报表不一致,如果分开,领导陪餐可能就没有实际意义,如果要把每样食材的采购金额按49比1分配了开两张票,供货商又很为难。事实上,学生和领导的食材是按50人采购,入库出库,加工制作好一起食用的。既然报账报表是不含陪餐费用的,怎么可能和进出库台账一致。如果一致了,那就只能说明是领导在白吃学生餐。然后,领导就创造性地发挥:真的假不了,账归账,解释权归我。……现实中有很多看似滴水不漏的账目,却是以假乱真。同时,又有很多实实在在的账目,却因某种规定而在逻辑关系上处理不通顺,只能把真的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