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周的课程,我们比较系统地认识了何谓“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及公职人员的定义有了更进一步地了解。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我们拆分来分析。
首先,是公共部门。在我国,公共部门指通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以服务社会大众、谋求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组织体系,通常称为公共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公共事业组织、公共企业组织、非政府组织。尤其要突出它的公共性,表现为独占性和强制性以及权威性。
其次,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指一切受雇于公共部门,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管理公共事业、配置公共资源的人力资源。在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主体仍然是公务员,同时包括政府系统内部的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等。我们一般将之统称为 “公职人员”。具体特征有公共性和稳定性以及政治性和复杂性。
最后,由于公务员是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主体,因此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必须要有规范和系统的管理方法,即公共部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模型,该模型包含了影响公共部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主要变量,包括组织所处的环境,组织的使命、核心价值观、愿景、战略,以及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职能。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围绕着“人”这一中心展开深入研究,是一门管理“人”的学科,加上公共性的特征,那么可以明确的是我们研究的主体为“公务员”这一概念,深入了解我国的公务员体系可以从“人”的角度发现我国国家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法治化进程,同时有利于加快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