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积极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要求教师在授课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等各方面都要有助于学习方式的形成。教师的每一步都应 遵循:“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原则,合作学习也不例外。
针对三年级的孩子,在班级成立了10个6人学习小组,每个小组的组长都是班里成绩优秀,有一定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学生。每个小组成员1-6号依次按照成绩来定,1号为组长,负责组员进行合作学习,帮助6号学习,并负责小组的纪律和收发作业等任务,可谓任务艰巨啊!2号为副组长,协助1号进行小组内合作学习,其他组员在小组合作中积极参与活动!
成立小组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参与活动,树立他们的成就感。让更多的孩子找到学习的乐趣。就像刘校长说的:“每个孩子都愿意参与,愿意尝试,只是要给他们活动的机会。如果把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起来,相信没有孩子不愿意学习的。”在近两天的教学中,尝试了小组合作,的确看到了一些学生愿意张开嘴去参与,而不是原来一节课都不说一句话。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有的组长很会学习,老师提出的问题,会组织组员进行讨论,有的组长组织能力不足,组员的学习靠自觉,不能关注到每一个组员等等问题。还有的组长自律性不强......反思遇到的问题,小组合作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课堂中老师用敏锐的观察力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至于让小组合作学习,真正的在课堂中达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激发出学生的创造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