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8.90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51.6天。
据调查:国内业务平均应收账款天数,31%的企业在60-90天,29%的企业在90-180天,9.4%的企业甚至能达到180-360天。
账期本质上是一种商业信用,是厂商向购买者供货后,直到购买者付款的这段时间。面对调查没有一家供应商能准确说出,客户的账期究竟是如何从30天、60天变成90天的。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不能是更短账期?
通常的理解是,中小供应商的货款相当于大企业的无息贷款,当然占用的时间拖得越长越好,“生意面前,现金流是最重要的。”
在会计学和很多公司研报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表述:通常情况下,应付账款周转天数越长越好,说明公司信誉良好,对于供应链的把控能能力较强,可以更多占用供应商货款,来补充营运资本而无需向银行短期借款。如果企业的应付账款大于应收账款,无非就是利用他人资金获取“借鸡生蛋”之利。
很多企业都明白,买方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变相融资。
大企业在往下游销售货物时,往往是快速回款;若此时尚未向上游供货商结账,暂时钱货兼得。大型制造商、销售商的供货商较多,积攒起来相当可观。
一个可见的扩散是:世纪之交时,账期过长、拖欠供应商款项的重灾区,更多集中在批发、零售和地产行业。像超市等大型销售商在收到货物后,拖延交付上游供货商应得的款项,近乎行业惯例。但当时中小企业的应付账款周转率,相对是较快的。
事实上,过去十几年间,供应商们面对的账期,也并非持续地线性增长。在金融危机过后的2013年-2017年,中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同比增幅分别为14.0%、10.0%、7.9%、9.6%、8.5%,总体是趋于下降趋势的。但2018年下半年以来,应收账款增速降低趋势逆转、提速至今。
“中小企业以前也受其害,但这两年因为疫情,市场销售出现滞胀,过于追求规模增长的供应链核心或关键企业,就掩盖不住原来的问题了,很多管理问题也在这时集中暴发。”供应链咨询管理学者辛童说。
中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在50%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20%的水平;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造成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
中小企业款项拖欠问题由来已久,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其实早在2002年,我国就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做了修订,其第五十三条原则性规定“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018年开始施行的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018年底,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启动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转年4月,两办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2020年7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当年9月,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一度被中小企业主视为转变困境的“强心针”。《条例》出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维权武器,一系列举措取得一定成效。数据显示,自2018年11月份部署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以来,到2020年12月底,集中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行动,全国已累计督办企业投诉问题线索3万余件,累计清偿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500多亿元。
问题正在得到缓解,但企业面临的困境依然现实。
据调查显示:超70%的企业过去一年中仍有被拖欠款项的情况;75%企业认为行业存在账期困局,其中超过6成企业主表示,困局正在加重。
《条例》刚出台时,大家注意到了第八条中间的数字。有人曾试探地给自己一家国企客户敲边鼓,看能否把账期压到60天,“结果对方说,你可以试试,你可以不做。其实就算60天付款期限到,企业也能搞出各种名目拖着不给。”
就像经济学家分析的那样,账期过长,本质上耗损的是商业信用。隐含的代价是加大筹资成本、降低企业公信力。如今,这种耗损的代价正在显现。
为什么国内企业更关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而德国和美国都将应付账款周转率作为一项风险控制指标?“其实就是强调有钱赶紧还,企业要有诚信。
商业逐利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赚取合理利润,“账期过长,违背了商业的本质——流通,正所谓流水不腐,流通才能产生价值。如果不流通,商票就是废纸一张。都说信任是最小的成本,信任也可以是最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