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的驻村干部对村情民情不了解,对相关政策和应知应会不熟悉。比如,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对全村有多少户、多少人只清楚大概数据,不掌握具体数据;部分驻村干部不清楚“一宣六帮”职责、“强村十法”、“驻村八法”等基本概念。二是开展遍访不到位。比如,部分驻村干部只清楚自己负责网格的情况,不了解全村脱贫户、监测户情况。三是“走读”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驻村干部未按要求吃住在村。比如,部分距离城区较近的村(社区),尤其是安置社区,驻村干部在工作日晚上返回家中。四是有的驻村干部在帮助建强村党组织上成效还不明显。比如,部分驻村干部帮助村级发展农村党员、培养后备力量和致富带头人数量不足;部分村未按要求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等,村党组织还未建强。五是有的派出单位落实关心关爱措施不到位。比如,一些派出单位未组织选派干部每年开展1次体检,未及时落实驻村第一书记2万元驻村工作经费,未开展谈心谈话等。为强化驻村帮扶成效,压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要持续开展督查。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建督导调研组,定期到村了解驻村干部作用发挥和工作落实、镇(乡、街道)管理责任落实及派出单位“四个捆绑”责任落实情况,督促驻村干部、镇(乡、街道)、派出单位紧张起来、行动起来。
二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在督导调研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驻村干部和派出单位,要采取通报批评和约谈的方式进行处理,取消年终考核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并启动“召回”程序,由派出单位另行选派人员驻村。
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将驻村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镇(乡、街道)党(工)委、派出单位党组(党委)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制定完善驻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将驻村干部考核权力交给镇(乡、街道),对驻村干部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评分,驻村干部考核由平时表现、群众测评和领导评价组成,考准考实驻村干部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