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开始知道权志龙,并且深深的迷上了他,在此之前,从来没想过会被哪个男明星深深的吸引,做他的“脑残粉” 。
讲真,刚开始知道他的时候,他被冠以全能男神的称号,我觉得他长得一般般,没有鹿晗啊,吴亦凡他们帅。后来,我就查他的百度百科,他的各种新闻,觉得他真的担的起这个称号。
最初决定做他的粉丝时候,是在2013年MAMA上,他一个人拿了四个大奖。开始听他的音乐,看他的MV,觉得他真的好帅好帅(花痴3分钟)。看了他的演唱会视频,我更加成为了他的迷妹。
那个叫权志龙的男人,虽然你抽烟,喝酒,纹身,还网传你吸毒,但是我就是喜欢你。
因为喜欢你,我决定做一名时尚杂志编辑;做跟时尚有关的工作;开始关注时尚潮流;开始去了解各种品牌;了解品牌文化;了解品牌LOGO;……
我常常想,为什么自己人丑还没钱?去不起你的演唱会,穿不起你的同款,只能穿淘宝货,买不起你的个人品牌,但是慢慢的我开始接受了命运,虽然出生不能选择,但是我可以改变我的未来。
为了你的演唱会,我必须努力赚钱,努力攒钱,其实,内心蛮想和你做朋友的,因为知道做不了恋人。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了像韩火火一样的人,受邀参加各种大秀,遇见你,我一定展现出最好的自己,让你记住我,然后我们互留电话号码,成为朋友。
努力的方向都是为了你,我爱豆——权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