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论证:结论超越前提,缺乏绝对有效性
归纳论证就不一样了,争议就很多了。
本质上,归纳论证是从人类的经验出发,推论出超越已知信息的结论,比如“人性本善”、“所有的人都有认知上的盲点”、“寒门再难出贵子”。因为我们并没有办法观测到每一个人,我们也没有办法保证没有例外,所以,结论是超越前提的,是有一个跨越的。
我们前面讲了归纳论证有几种方法:
1. 简单枚举法与科学归纳法
2. 排除归纳法
3. 类比推理
4. 统计归纳法
其实我们做的摆事实、举数据、讲机理、举例子、引用权威理论,都是服务于这些方法的应用。
简单枚举法仅仅适用于范围比较小的结论,比较少会被用在复杂的问题上。
类比推理和统计归纳法都比较容易理解,我就不再重复。
科学归纳法的核心部分在我看来是观察又配上了“科学研究”,用科学原理和知识去弄清楚事物背后的联系。
还剩一个排除归纳法,其实也就是一个“简化版本”的找因果关系。我们其实在早前讨论的“相关不等于因果”里面就聊到了这个问题,而且是更复杂版本的因果关系,涉及到统计学、回归分析等,所以,在前面的内容里由于篇幅关系我就没有完全展开讲“排除归纳法”,因为这其实是相对简单的,比较生活化的找因果。
我们前面还讲了“求同法”和“求异法”,其实完整来讲,它一共有“穆勒五法”:除了“求同法”和“求异法”之外,还有“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