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外部性和规模经济
1、地方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边界,由行政区划决定。影响行政区划的首要因素是“外部性”,简单来说就是人的行为影响到了别人。在公共场合抽烟,让别人吸二手烟,是负外部性;打流感疫苗,不仅自己受益,也降低了他人的感染风险,是正外部性。
2、一件事情该不该由地方自主决定,可以从外部性的角度来考虑。 若此事只影响本地,没有外部性,就该由本地全权处理;若还影响其他地方,那上级就该出面协调。
一、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边界
1、按照经典经济学的看法,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比如国防和公园。这类物品一旦生产出来,大家都能用,用的人越多就越划算,这就是“规模经济”。
2、一个城市总要划分成不同的区县,而行政边界的划分跟公共服务影响范围有关。一方面,因为规模经济,覆盖的人越多越划算,政区越大越好;另一方面,受制于人们获取这些服务的代价和意愿,政区不能无限扩大。
3、以公共物品的规模经济和边界为切入点,也可以帮助理解中央和政府在分工上的一些差异。比如国防支出几乎全部归中央负担,因为国防体系覆盖全体国民,不能遗漏任何一个省。而中小学教育受制于校舍和老师等条件,规模经济较小,主要覆盖当地人,所以硬件和教师支出大都归地方负担。
二、人口密度、地理与文化差异
1、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人口密度。
我国幅员辽阔,但人口分布极不平衡。如果从黑龙江的瑷珲(今黑河市南)到云南的腾冲之间画一条直线,把国土面积一分为二,东边占了43%的面积却住了94%的人口,而西边占了57%的面积却只住了6%的人口。
西边人口密度比东边低得多,行政单位面积自然就大得多。面积最大的四个省级单位(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都在西边,合计占国土面积的一半。新疆有些地区的面积比东部一个省的面积还要大,但人口却尚不及东部一个县多。
按人口密度划分行政区域的思路非常自然。人口稠密的地方,在比较小的范围内就可以服务足够多的人,实现规模收益,因此行政区域面积可以小一些;而地广人稀的地方,行政区域就该大一些。
2、第二个重要因素是地理条件。
古代交通不便,山川河流也就成了行政管理的自然边界。现今省界中仍有不少自然边界:海南自不必说,山西、陕西以黄河为界,四川、云南、西藏则以长江(金沙江)为界,湖北、重庆以巫山为界,广东、广西则共属岭南。
3、第三个重要因素是语言文化差异。
汉语的方言间有差异,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也有差异。 当然,语言差异和地理差异高度相关。方言之形成,多因山川阻隔而交流有限。
我国各省间方言不同,影响了省界划分。而省内市县之间,口音也常有差异,这影响了省内的行政区划。同一市内,语言文化分布也会影响到区县划分。
当然,无论是人口密度、地理还是语言文化,都只是为理解行政区划勾勒了一个大致框架,无法涵盖所有复杂情况。其一,人口密度变化频繁,但行政区域的调整要缓慢得多。其二,古代行政区划除“随山川形变”外,也遵循“犬牙交错” 原则,即为了政治稳定需要,人为打破自然边界,不以天险为界来划分行政区,防止地方势力依天险制造分裂。其三,方言与文化区域经常被行政区划割裂。比如客家话虽是主要方言,但整个客家话大区被江西、福建、广东三省分割。
三、行政交界地区的经济发展
1、我国经济中有个现象:处在行政交界(尤其是省交界处)的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比较落后。
2、这一俗称“三不管地带”的现象,也可以用公共物品规模效应和边界的理论来解释。
首先,一省之内以省会为政治经济中心,人口最为密集,公共物品的规模经济效应最为显著。但几乎所有省会(除南京和西宁外)无一临近省边界。
其次,省边界的划分与地理条件相关。诸多省界县位于山区,不利于经济发展。
再次,省界划分虽与方言和地方文化有关,但并不完全重合。一省之内主流文化一般集中在省会周围,而省界地区往往是本省的非主流文化区,其方言也有可能与主流不同。比如江西、福建、广东交界处的客家话区,与三省主流的赣语、闽语、粤语都不相同。在本省之内与主流文化隔阂,而与邻省同文化区的交流又被行政边界割裂,不利于经济发展。
3、从公共物品角度看,边界地区首先面临的是基础设施如道路网络的不足。20世纪八九十年代,省边界处的“断头路”并不罕见。随着经济发展和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突飞猛进,如今省界处的 交通已不再是大问题。
4、另一个曾长期困扰边界公共治理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尤其是跨省的大江、大河、大湖,比如淮河、黄河、太湖等流域的污染。这是典型的跨区域外部性问题。一些省份把水污染严重的企业集中到了本省边缘的下游区域,虽然本省的平均污染水平降低了,下游省份的污染却加重了。
5、跨区域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跨区域的共同上级来协调,这也是为 什么行政区域不仅要做横向划分,也要做纵向的上下级划分。下级之间一旦出现了互相影响、难以单独决断的事务,就要诉诸上级决策。
6、目前的行政区划继承自古代社会和计划经济时期,并不能完全适应工业与现代服务业急速的发展和集聚。
第三节 复杂信息
1、行之有效的管理,必然要求掌握关键信息。然而信息复杂多变,持续地收集和分析信息需要投入大量资源,代价不小。所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或者说能以更低代价获取信息的一方,自然就有决策优势。
一、信息与权力
1、我国政府各层级之间的职能基本同构,上级领导下级。原则上,上级对下级的各项工作都有最终决策权,可以推翻下级所有决定。但上级不可能掌握和处理所有信息,所以很多事务实际上由下级全权处理。
2、所以上级虽然名义上有最终决定权,拥有“形式权威”,但由于信息复杂、不易处理,下级实际上自主性很大,拥有“实际权威”。维护两类权威的平衡是政府有效运作的关键。
3、工作总要下级来做,不可能没有一点自主性;下级也总要接受上级的监督和评价,不可能完全不理上级意见。但无论如何,信息优势始终是权力运作的关键要素。
4、下级通常有信息优势,所以如果下级想办某件事,只要上级不明确反对,一般都能办,即使上级反对也可以变通着干,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如果下级不想办某事,就可以拖一拖,或者干脆把皮球踢给上级,频繁请示,让没有信息优势的上级来面对决策的困难和风险,最终很可能就 不了了之。即使是上级明确交代的事情,如果下级不想办,那办事的效果也会有很大的弹性,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信息获取与隐瞒
1、获取和传递信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上级要不断向下传达,下级要不断向上汇报,平级要不断沟通,所以体制内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文山会海”。
2、我国政府上下级之间与各部门之间的事权,大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划分,主要依赖内部规章制度,也即各类文件。
3、为了减少信息传递的失真和偏误,降低传递成本,文件类型有严格的区分,格式有严格的规范,报送有严格的流程。按照国务院2012年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文共分15种,既有需要下级严格执行的“决定”和“命令”,也有可以相对灵活处理的“意见”和“通知”,还有信息含量较低的“函”和“纪要”等。每种公文的发文机关、主送机关、紧急程度以及密级,都有严格规定。为了防止信息泛滥,公文的发起和报送要遵循严格的流程。
4、会议制度也很复杂。什么事项该上什么会,召集谁来开会,会议是以讨论为主还是需要做出决定,这些事项在各级政府中都有相应的制度。
5、因为关键信息可能产生重大实际影响,所以也可能被利益相关方有意扭曲和隐瞒。监督和审计就非常必要,既要巡视督察工作,也要监督审查官员。但监督机制本身也受信息的制约。
6、一个例子是水污染治理。与GDP数字相比,水污染指标要简单得多,收集信息也不复杂,所以中央环保部门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建立了“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系统”,在各主要河流和湖泊上设置了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直报中央。
但在20世纪90年代,经济发展目标远比环保重要,所以这些数据主要用于科研而非环保监督。2003年,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并且在“十五”和“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降低水污染的具体目标,地方必须保证达标。虽然数据直报系统杜绝了数据修改,但并不能完全消除信息扭曲。
一个监测站只能监测上游下来的水,监测不到本站下游的水,所以地方政府只要重点降低监测站上游的企业排污,就可以改善上报的污染数据。结果与监测站下游的企业相比,上游企业的排放减少了近六成。虽然总体污染水平降低 了,但污染的分布并不合理,上游企业承担了过度的环保成本,可能在短期内降低了其总体效益。
7、正因为信息复杂多变,模糊不清的地方太多,而政府的繁杂事权又没有清楚的法律界定,所以体制内的实际权力和责任都高度个人化。
8、所谓权力,实质就是在说不清楚的情况下由谁来拍板决策的问题。如果这种说不清的情况很多,权力就一定会向个人集中,这也是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的根源之一,这种权力的自然集中可能会造成专权和腐败。
9、因为信息复杂,不可信的信息比比皆是,而权力和责任又高度个人化,所以体制内的规章制度无法完全取代个人信任。上级在提拔下级时,除考虑工作能力外,关键岗位上都要尽量安排信得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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