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和几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小团队。主要是中介业务,帮助一些公司寻找医疗物资的货源。从中间赚取利润。
前两天我们接到一个业务,为宁波一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寻找一批隔离服的货源,共有60万件,总价值300万,利润30万。
在医疗防护产品中,隔离服是属于销量一般,技术门槛较低的产品。所以生产厂家也少。
如果不是现在的疫情在国外的蔓延,可能看都不会看上一眼,货源也比较难找。出于对自身资源的自信,加之财帛动人心。所以就开始了合作。
在这个过程中,一波三折。
在初次接触时,手头有60万件存货。在谈判过程中,买方没有一次澄清他的要求。时间用于提出要求、确认资格、提出问题、回答问题和解决疑问。随着时间的推移,制造商卖出了15万件。还有45万。但在这个阶段,买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在资格、认证等一系列问题的纠结中,没有安排任何货物预定的手续
晚上8点,当又有一批15万件悄无声息的溜走之时,我的买家却又给我提出N多要求。
作为一个生产商,在目前的买方市场上,市场需求远远大于供应能力,不愿意配合这么多复杂的需求。
时间推移到第二天早上,货物全部被人提走,全部努力彻底付之东流。
整个过程中,买方作为行家,对于产品应该一清二楚,但是却有各种的疑问,让人怀疑他们的真实性。
而作为厂家,我了解到,尾货,处理之后就即将转型,所以不愿意为了一批未来不再生产的货物下太大的功夫,更不必说在市场需求如此紧缺的阶段。
买房因为我本身出的价格低,所以想要从我这多拿货,但是却不想付给我太多的回扣。
而我在中间过程中对信息的不清晰,使我在面对某些问题中不知该如何处理,所以造成我的被动。
我在其中最失策的就是没有在第一时间收取诚意金,也为最终的结果,埋下了伏笔。
因为需求是真实需求,买家也在不断催促,生意还得继续进行。
在费劲千辛万苦,打了几十通电话之后,我又为客户寻找到一批货。
在第一时间,我将买方在第一次合作中所需要的厂家的信息全部给出,结果客户说要与美国客户沟通,要求保留2个小时。
然而等到下午6点,还未给出答复,厂家不再愿意合作,又一次失败。
最让人无语的事情是买家最终在复盘过程中,将失败的所有责任全部推到我团队的伙伴身上。
利益是人类行动的一切动力,我承认我是被30万的利润打动,10%的利润,这其中有我的50%,大概有15万左右,我心动了。
销售确实很挣钱,来钱看似来的快,但是想要拿到这笔佣金,却需要闯过一个又一个关卡。
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拿钱办事,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在事先没有拿到买方的一分钱的前提下,我却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一分诚敬得一分利益;十分诚敬得十分利益,而我只能说是吃一堑长一智。
李嘉诚曾说过:商业合作必须有三大前提:一是双方必须有可以合作的利益,二是必须有可以合作的意愿,三是双方必须有共享共荣的打算。此三者缺一不可。
都说无奸不商,但是做人做事都需要有底线,不管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出于商业利益本质。
所以说这种人是不想再有第二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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