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拆开了半年前买的「狂人日记」,重读了下鲁迅。
中学的时候最喜欢的科目是语文,每学期拿到新书,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学期的语文书大致翻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好故事。鲁迅的文章绝对是教材的常客,到现在我还记得一些专治鲁迅牌阅读理解的“答题典故”,比如说“蘸着人血的馒头”、“预示着激情革命的海燕”、“满纸写着吃人的经纶书”等等。今天再打开「狂人日记」的「呐喊」篇,这些典故便重新走入了我的视线,依旧是那股熟悉的味道。但唯有落魄长衫孔乙己,让我有了新的震感。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那么过。”
酒馆里的众人都以嘲笑孔乙己为乐趣。生活落魄,只因空有一肚子酸腐的“之乎者也”。所以就连“我”这个乳臭未干、除了温酒就什么都不会的毛头伙计也会对他的话置若罔闻。而孔乙己总还是有理,不管怎样都憋红着脸,支支吾吾又理直气壮地反驳。可他连自我辩白用的都还是“之乎者也”那套,结果便只招来了看客们更加肆无忌惮的嘲笑。
笨拙的孔乙己滑稽得可爱。众人对他生出垂怜之心,便像对待宠物一般可劲地挑逗他。他满嘴的读书人做派本是为了受人尊敬,到头来这却成为他失去周围人尊重的原因。
除了爱欠账喝酒,他还爱偷书。
毫无疑问,他嗜书如命,书是他这种读书人的灵魂支柱。所以他没钱买也要偷来看,被抓住吊打也要偷,被嘲笑、被欺辱也还是要偷。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的时候,他们就把“秀才都没考上”的孔乙己打折了腿。
这一下是真伤着了。
孔乙己最后一次出现在酒馆时,双腿盘着,底下垫了个蒲包,蒲包用布条裹着吊在肩膀上。他双手撑着地板挪着“整理好”的身躯往前走,手掌心一翻,都是泥。酒馆掌柜再次调侃他,“又偷东西啦”。而这次他没理了,没有像往常反驳,只难堪地憋出了一句“不要取笑”。他开始对自己的“之乎者也”感到羞愧,他不再以读书人做派为豪。
在众人的笑声下,他彻底地沦为了狼狈的宠物。
肉体的残破终是不留情面地摧毁了孔乙己的精神世界。我们是该为一个执着的信念被扭断而感到难过,还是该庆幸他“退掉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高烧”、终于烧掉了那身被嘲笑的酸腐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