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一本小说,《一个人的朝圣》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著,黄妙瑜翻译。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余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退休时公司连欢送会都没开,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由于儿子的离去,夫妻疏离二十年。有一天,他收到了一位老友的来信,是酿酒厂曾经共事的故人奎妮,他们已经二十年没有见面了。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加油站遇到一个女孩儿,他诉说友人的故事后,女孩儿劝他积极点儿,要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从那一刻起,他就决定要从金斯布里奇英国南部的城市徒步走去英国最北部的贝里克,他毫无准备,就这样穿着他那双旧的帆布鞋开始了这个漫长又充满未知的过程。哈罗德把自己的这个决定打电话告诉了好友奎妮,是疗养院的修女接听了电话。途中他遇到了很多困难,也产生了很多怀疑,也接受了很多陌生人的帮助,期间哈罗德的故事越来越被人们所知,很多人成为了跟随者,最终,他从英国最西部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 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最终他到达了他的老友奎妮所在的疗养院并带去了给她的礼物,奎妮在见到他最后一面后,安祥的离去。他和妻子莫琳的关系也都又变得和从前那么甜蜜。哈罗德的这一信仰,让老友活了更久,也让哈雷德穿越了自我,同时也影响了妻子的生活态度,所有参与这一场朝圣的人都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包括读者。让我深深震撼了,引用书中原话“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但是这一切因为有了信念,即使难,我们就会坚持下去!
再,很是感叹作者对文字的驾驭,她的描写扩大了人感官触觉,在此摘抄几段。真是一个明媚的春日。空气甜而柔软,蓝天高而澄澈。哈罗德发誓他上次透过窗帘观察室外的时候,福斯桥路的乔木,树篱还像一堆暗沉沉的骨头和纺锤指向天际;但如今站在这里,他无论看向哪儿,那草地,那花园,那树,那篱笆,都散发着藏不住的生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覆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摇摆,流光溢彩。 哈罗德意识到嘴里的干涸,很快口腔就像被砂纸磨过一样,他试着不去想水,但一瓶水的画面一旦出现,他就接连想到了冰凉的液体在口腔内流动的感觉,身体越发因为这种渴望而无力起来,仿佛血液就流的更慢了,身体内部正在慢慢融化成一片。
整个小说到处都是这种高艺术境界的写景描述和感受十分真切的描写,让人身临其境,十分感动。同时感谢作者带来精彩的作品给我们享受,也感谢翻译让我再一次觉得文字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