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写文章“我”字是个禁忌,也许因为谈自己是大家都有的欲望,职业写作的人以职业之便津津乐道于他自己,易遭没有话语权的读者忌恨,而读者,读者是衣食父母喝。大众的心理好像是不高兴有人享受自己的职业,一个医生享受手术台上的杀伐决断,一个老师享受学生的恭顺,一个演员享受目光的洗礼,这些都似乎不大正派,绝不能像一个中世纪的牧童享受他的孤独一样昂然自得。为了迎合这种心理,一般演员上节目总以诉苦为主调,怎样的拍落水的戏,怎样的吃盒饭,怎样的两地分居。。。。。。我妈综艺节目看多了,坚决的对我说,"演员这工作不是人看的 "。 其实哪个职业都有辛苦之处,一般的职业没有那么多的机会上电视说给你听而已。再说演戏到底是有趣的。表演欲是广泛存在的欲望,看小女孩们游戏就知道,“我们来假装。。。”“假装你是。。。”“我是。。。。”。节目里的女明星低眉轻语“为了艺术啊。”好像母亲对孩子的娇嗔怪“都是为了你”。其实要是眼前的孩子忽然死掉了,她多半得想方设法地再弄一个来,重新过上昼夜操劳的日子。所以与其多嫌着现在的这个孩子,不如高高兴兴承认昼夜操劳者乃是为了母性本能。
写作的动机当然在一个“我”字,为了表达这一个渺小的躯壳里涌动的情与思。 自我表达是第一动因,没有别的能和它比肩。奥威尔在《Why I write》里还提到过几个动因,政治,历史,审美。扪心自问,我觉得它们在我身上都不够强,三样加在一起也不足够让我写出一写完就丢进抽屉的政论文-----------因为丢进抽屉所以不能影响他人的观点,不能作历史的凭证,政论文的美又实在有限。只是为了自我表达,为了我脑海中有一条美丽的鱼儿来回游着,我不能不捉住它,即使捉住以后也只是丢进抽屉里。
所以写文章是不能没有“我”的。 不过什么是“我”呢,“我”关怀着花朵与远古的哲人,有时在思辨里游戏,有时又在宇宙的混沌里栖息。坏文章不是因为里面有了“我”而坏掉的,而是因为那个“我”不好。而为着要文章好的缘故,写作的人也许格外注重修身养德,年深日久,有望变得较好一点。
看到尼采在《悲剧的起源》里竭力地为抒情诗人辩护,说他们的诗歌里似是有我其实是达到了无我之境的。觉得奇怪,尼采的文字里从来都是很鲜明的有着他自己的形象的呀,他原来也觉得有我是劣等的吗?也许因为荷马史诗的传统?但《奥赛罗》里盲诗人的形象何尝不是浓墨重彩的?至于我们中国嘛,我们中国太挤了,诗人虽行在山阴道上,我总疑心正有许多眼睛看着他,而他自己也知道,陶潜不是说欲辨已忘言,可见有个对话的对象在,虽是个凡夫俗子却是必不可少的。俗世默默牵着诗人,于是他虽融化在一片绿色里了,仍然写出诗歌来勾勒出了一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