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紧迫任务。为确保流动党员管理“不掉线”,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实际,抓好摸底排查,强化教育引导,找准作用发挥,,“点上发力”推动流动党员管理“面面俱到”,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小台账”发挥“大功能”,让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要及时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做好流出登记,督促其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报到。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落实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对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开展排查摸底,定期更新台账,做到“进出”有数,去向有底。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动去向、流动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随时跟踪掌握其动态。同时要健全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管理,对已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要注意与其转入地党组织联系,尽量避免出现“口袋”党员或“隐性”党员。
“小模式”凝聚“大动力”,让流动党员“暖心又安心”。要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方便流动党员参加各项组织活动、有利流动党员接受教育、更好发挥流动党员作用的原则,探索服务流动党员的“互联网十党建”模式,确保流动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要抓住春节前后这段时间,充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过年时机,通过召开“乡情恳谈会”、党员冬训等形式,召集流动党员集中“补课”,确保“流动党员不流学”。要明确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管理责任,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出不合格的“三不”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出口”畅通,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成为推动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有效措施。
“小主动”体现“大温暖”,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流动党员管理,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都应履行相应的责任流出地党组织不能因为党员本人经常不在本组织就放任不管,流入地党组织也不能因为党员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就事不关已。要严格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的具体管理责任,改变单向、被动管理为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的双向管理体制,明确班子成员主动联系流动党员,定期与流入地党支部联系,了解党员流动后的状况。流出地党组织对于长期不能“回乡”的流动党员,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确保“流动不流失”。基层党组织要以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发展为重点,在外出流动党员中开展反哺家乡活动,为家乡发展献计献策、发光发热。要积极搭建流动党员参与家乡建设的各类平台,让家乡服务“暖流”流入流动党员心窝,持续增强流动党员归属感。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杨鑫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