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不牵扯利益得失的知识,都只不过是智力游戏。”
“书本里的法律思维就是典型的智力游戏,正视世界的法律思维则是直接牵扯利益得失冲突的。在真实世界中,你在法律上的每一次选择都是直接奔向某种利益的,但你也必须承担这个选择的成本。”
这一节的利益有几层意思。
一是正确的理解法律。我们在运用法律保护个人的利益时,很多时候并没有正确的理解法律的真实表达,认为我们的“理解”就是他的真实表达。然而往往这之间差距是很大的。即使最后通过我们“理解”的法律达到了目的,往往也会付出额外的代价。
二是不要简单的图省事。我们在用法律为自己或家人争取利益时,比如房产过户、假离婚,在过去的感情和经历来看,很多时候认为那些杞人忧天的考虑是多余的,但是在利益面前,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因为本来在完成类似的事情时就没有经受住利益的诱惑,哪就事无巨细考虑周全。
三是“利益”也是概率性问题。签名、盖章、按手印,走在斑马线上更安全等等,这些更多的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不同的操作得到的结果是不一样的,为我们争取的利益也不一样,尽量选着概率大,对我们最有利的。